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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尔多斯市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7年05月05日
名  称: 关于印发《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  号: 鄂西管字〔2017〕23号 主 题 词:

蒙西镇、棋盘井镇、阿尔巴斯苏木及各防火重点单位:

  现将《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随文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和《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办法》、《鄂托克旗2017年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及自治区、市、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有关规定,更好地组织协调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为科学、合理、有效地提高保护区防火指挥部处理重、特大火灾的效率,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保护区生态建设成果,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损失的目标,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确保保护区内森林草原防火成员部门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协调配合,最大程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地区生态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工作目标

  保护区是古老濒危珍稀植物的避难所,半日花和四合木被称为植物中的“活化石”和“大熊猫”对研究物种起源、演变、发展具有较高的价值。因而保护区珍稀植物烧不得也烧不起。为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消结合”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针,有效地预防和扑救保护区火灾,保护珍稀植物资源,一旦发生火灾,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力争做到减少火灾,控制重大火灾,杜绝特大火灾和人身伤亡。切实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将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工作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鄂托克旗2017年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结合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制订本预案。

  4.工作原则

  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旗防火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由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同时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森林草原火灾事发地的作用,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4.2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和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快速应急能力。

  4.3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理工作中,要把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对人员造成的伤亡和对森林草原造成的危害。

  4.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和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4.5森林草原火灾的特点。森林草原火灾具有自然和人为双重属性。自然属性主要是指森林草原可燃物状况、气候变化、高温、大风、雷电等高火险天气易形成森林草原火灾。人为属性是指人们在野外一些违规违章用火现象,直接或间接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根据保护区内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特点,我保护区管理局定于每年11月1日至翌年5月15日为森林草原防火期,其中3月15日到5月15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并确定为保护区防火戒严管制期,如遇特殊年份可及时调整。

  4.6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草原火灾为一般森林草原火灾、较大森林草原火灾、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

  二、预警和信息报告

  1预警

  1.1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草原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2预警发布

  旗林业局、农牧业局和气象局商定,由旗防火指挥办公室制作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并经旗气象信息平台、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渠道向公众发布。

  1.3预警响应

  主要采取四级预警响应工作状态。中度危险时,发布蓝色预警信号;较高危险时,发布黄色预警信号;高度危险时,发布橙色预警信号;极度危险时,发布红色预警信号。根据预警信号所警示的森林草原火险程度,进入相应等级的防火备战工作状态。预警响应行动的工作状态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为四级工作状态、三级工作状态、二级工作状态、一级工作状态。

  (一)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区域内进入四级工作状态:保护区防火指挥部及其有关单位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变化,加强巡护和宣传工作,加强野外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工作;各级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办公室领导坚守岗位;各苏木镇专业、半专业森林草原扑火队伍集中食宿,组织以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进行培训和演练。

  (二)发布黄色预警信号后,预警区域内应处于三级工作状态:在四级工作状态的基础上,应禁止野外用火,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野外生产性用火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批,经批准后,在落实防火措施和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实施,而且必须做到当日熄灭明火并有人看守。苏木镇包片领导要到责任区蹲点督察,各专业扑救队伍要集中食宿并做好扑火物资准备,确保接到命令后的30分钟内集合出发。

  (三)发布橙色预警信号后,预警区域内应处于二级工作状态:在三级工作状态的基础上,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必须有主管领导24小时值班,各苏木镇政府及其它森林经营单位的主要领导不得外出,管护站要严格巡护并随时与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通信联络畅通,管护员要加大巡视密度,专业扑救队伍要进入备战状态,确保接到命令后在15分钟内集合出发。

  (四)发布红色预警信号后,预警区域内应处于一级工作状态:在三级工作状态的基础上,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进入高度戒备状态,采取超常规的防范措施和做好应急响应准备。指挥部随时都要有1名领导在。管护站增加检查岗卡和巡逻人员。专业扑救队伍要将灭火机具和给养装备事先装车,人员整装集合待命,达到接到命令后在5分钟内登车出发的临战状态。防火指挥部要密切关注火情动态,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1.做实做强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

  蒙西镇、棋盘井镇、阿尔巴斯苏木及重点防火单位要出台政策性文件,划拨专项经费对微型消防站及队员给予一定补助,为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单位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消防知识宣传队和灭火救援先遣队 “三队合一”,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 。一是开展防火巡查。建立完善微型消防站防火巡查制度,明确火灾隐患登记、报告、督办、整改、复查等程序,安排队员分班次开展防火巡查,每班次在岗人员不少于3人,保证24小时值班。 单位消防管理人应定期对巡查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巡查不走过场。二是扑救初起火灾。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熟悉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疏散路线,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消防器材。按照“1分钟邻近员工先期处置、3分钟灭火战斗小组到场扑救、 5分钟增援力量协同作战”的要求,制定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培训授课、实战演练和实操训练,切实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2.组织开展重点场所、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和《鄂托克旗2016年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要求,对植被覆盖度较高的重点区域、关键部位、人员密集场所、易燃场所,进行重点督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

  3.全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

  保护区内各苏木镇、管委会以及公安消防、安监、综治等部门,对尚未整改完毕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其尽快完成整改,对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提请旗政府挂牌督办,强力推动整改。

  4.加强农村牧区火灾防控

  要督促保护区内各村民委员会等组织认真开展防火检查,督促落实大风天禁火要求,规范柴草堆放,加强对村民的消防安全教育,严防农村牧区火灾特别是“火烧连营”事故的发生。

  四、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1.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组织机构

  总指挥:杨永华(管理局局长)

  常务副总指挥:郝勤学(管理局副局长)

  副总指挥;高健斌(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宋怀远、扎其其格、赛音巴雅尔、田平、玉花、邓景贤、乌兰格日乐、布和、李素芳、贺翊炜。

  下设保护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源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资源管理科负责人宋怀远兼任。保护区防火办公室电话:6219228。

  2.防火指挥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旗党委、政府和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工作的重要决定,及时向旗党委、政府和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报告重要情况和提出建议;负责牵头组织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研究制定应对保护区森林草原火灾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负责指挥保护区森林草原火灾的具体应对工作;指导保护区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的建设工作。

  3.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组织落实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森林草原火灾事件相关工作。分析总结保护区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保护区应对森林草原火灾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收集分析防火形势,及时上报重要信息;组织开展保护区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应急演练;负责保护区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物资的管理工作;负责保护区森林草原火灾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承担涉及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其他工作。

  4.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蒙西镇、棋盘井镇、阿尔巴斯苏木分别负责保护区内各辖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旗防火办公室电话:0477-12119、6221199。蒙西镇防火办公室电话:0477-6445845。棋盘井镇防火办公室电话:0477-6486812。阿尔巴斯苏木防火办公室电话:0477-2282021。

  五、森林草原火灾的信息报告和处理

  1.首报:资源管理科(防火办公室)接到森林草原火情报告后迅速核实,并按照《鄂尔多斯市森林草原火灾处置火情火灾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在15分钟内将所了解的情况以电话形式报告旗防火办和局防火指挥部,坚持有警必报、及时报告的原则。

  2.续报: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应通过火灾发生地的报告或其他方式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起火地点、起火时间、火势发展状况、火情发生地的植被状况、组织扑救等具体情况,随时向旗防火办报告。

  3.总报:在火灾全部扑灭后,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材料上报旗防火办。

  六、应急响应机制及措施

  1.领导代班制度

  每年按月由各副局长和各科室负责人轮流代班。

  2.防扑火力量

  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蒙西镇、棋盘井镇和阿尔巴斯苏木半专业防火人员不少于20人(总计不少于80人)。

  保护区防火办配发装备情况:对讲机2部、GPS6台、风力灭火器8台、割灌机6台、应急扑火服30套、二号工具40把、铁锹20把。

  各苏木镇及成员单位按旗防火指挥部要求配备。

  3.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扑灭后,除留部分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

  4.培训演练

  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苏木镇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能力,对人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常识。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各苏木镇及防火成员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开展培训和演练。

                                                                                                                               鄂尔多斯市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