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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1/ | 分 类: 其他 ; 其它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17年08月25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选派运动员参加鄂尔多斯市首届全民健身大会的通知 | |
文 号: 鄂政办发〔2017〕90号 | 主 题 词: |
各有关单位:
按照《鄂尔多斯市体育局关于举办鄂尔多斯市首届全民健身大会的通知》(鄂体发〔2017〕30号)要求,市首届全民健身大会于2017年8月28日至29日在市体育中心举行。为确保我旗代表团圆满完成全民健身大会各项赛事,经研究,选派以下人员参加健身大会,参赛期间所在单位不再安排该同志其他工作。
一、选派人员名单(共37人)
(一)体育局(9人)
王奋林、达来、杨长江、恩克、尚科宇、王伟、满来、郝温泉、朱拉
(二)旗高级中学(2人)
高雄飞、姚磊
(三)旗蒙古族中学(14人)
伊日贵、其力格尔、苏茹娜、阿木尔达来、呼雅格、那顺、宝音朝图、赛西雅拉图、吉格其(学生)、额尼日乐(学生)、阿鲁斯(学生)、特米日(学生)、丽娜(学生)、珠娜(学生)
(四)旗民族综合职业中学(7人)
庆大梦、龙吉雅、巴日斯、额日克木图、齐格勒、图力古尔、吉日格乐根(学生)
(五)旗蒙古族幼儿园(1人)
斯庆毕力格
(六)内广电鄂托克旗分公司(1人)
杨振东
(七)苏米图苏木人民政府(1人)
莎日娜
(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人)
阿腾苏和
(九)社保局(1人)
特布兴高娃
二、工作要求
(一)选派人员必须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8月26日上午9:00,持体检报告在旗体育局报道,8月27日上午8:00在体育局统一乘车出发。选派参赛人员不准自带交通工具,否则取消参赛资格,后果自负(联系人:达来,联系电话:13948676888)。
(二)选派参赛人员要严格遵守全民健身大会通知要求及免责声明规定条文,按照《鄂尔多斯市首届全民健身大会总规程》《各单项竞赛规程》要求,文明参赛,服从赛事安排。
(三)领队及教练员要严格立足本职岗位,履行职责,做好统筹协调调度。参赛运动员要按照赛事要求统一安排食宿,注意交通安全。运动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和领队履行请假报备手续。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