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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健康促进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1/ 分  类: 其他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17年03月30日
名  称: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健康促进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鄂政办发〔2017〕93号 主 题 词:

苏木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托克旗创建健康促进旗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30 

  鄂托克旗创建健康促进旗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工作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结合“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落实上级关于加快推进全国健康促进旗建设工作的和“十三五”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实施意见精神,探索开展健康影响评价,建立健康促进旗可持续发展工作机制,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创建工作目标,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国健康促进县(区)项目工作方案》为依据,与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有机结合,切实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综合干预措施,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树立“人人为健康、健康为人人”的核心健康观,增强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在制定区域发展政策时充分考虑对健康和健康公平的影响,避免政策对健康造成不良后果,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各有关部门要有政策支持,全社会共同努力,积极探索建立健康促进旗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居民健康水平,达到全国健康促进旗标准。 

  二、工作目标 

  ()辖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在原基础上提高20%,成人吸烟率下降3%。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成人肥胖率控制在12%以内,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全旗30%的嘎查村、社区符合健康嘎查村健康社区标准,评选出100个健康家庭。城乡社区居民对健康促进旗知晓率达到70%。 

  ()60%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民营医院等)符合健康促进医院标准。 

  ()50%的中小学校符合健康促进学校标准(包括民学校),教师、学生的健康素养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0%。 

  ()50%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符合健康促进机关标准,职工对健康促进机关的知晓率达70%以上。 

  ()20%的大中型企业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职工对健康促进企业的知晓率达70%以上。 

  ()建设无烟环境。全旗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卫生计生机构和学校全面禁烟。 

  ()打造全旗范围内环境整洁卫生的健康促进环境。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健康鄂托克建设活动,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健康环境理念,普及环境卫生知识,促进环境健康型社会的建设;加大生活污水和粪便无害化处理,为居民提供安全的饮用水和食品,提供锻炼场地和设施,对有健康困难的家庭开展适当的社会救助和社区帮扶活动,建设健康、安全、愉快的自然环境和和谐互助的社会人文环境。 

  ()总结适合我旗实际的、可推广的健康促进综合干预模式,探索全旗健康促进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 

  ()建立健康促进旗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制定相关政策。成立政府旗长任组长、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发展改革、财政、卫计、经、环保、住建、交通、农牧、教育、体育等部门,各苏木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健康促进旗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完善旗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由专业人员为技术支撑的专业技术团队,并熟悉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理论与实践,能有效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作用,为全旗各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建立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核心、覆盖旗内各医院、公共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网络为依托,有覆盖城乡社区、医院、学校、机关、企事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单位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和相应设备、场所、工作制度。在医改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中,探索建立健康促进人员聘用考核新机制,建立“健康保健员”“健康指导员”“家庭保健员”等队伍,探索健康管理工作方法和途径,落实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任务。积极探索基层卫生计生整合融合模式,促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在健康促进工作中发挥作用。 

  ()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全旗范围内全面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嘎查村、健康家庭和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企事业等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提高场所内人群的健康素养水平。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梳理各部门与健康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探索开展健康影响评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多部门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每个部门制定配套实施方案。 

  ()经费保障。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健康促进旗项目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规范管理。地方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纳入财政预算确保项目的可持续推进。 

  四、工作措施 

  ()组织实施。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各项试点措施,协调各部门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工作网络,组织开展各项综合干预活动。旗卫生计生部门和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在市健康教育研究所指导下,负责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具体承担项目组织实施。在上级指导下完成基线调查,发现辖区的主要健康问题,研究制定适合我旗的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开展健康促进旗综合干预工作,在规定时间节点前提交相关资料,接受各级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 

  ()培训和能力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政府、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对健康促进旗的认识和工作能力。 

  1.卫生计生部门。采取逐级培训方式,提高卫生计生部门、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专业机构对健康促进旗理念、方法和建设内容的理解,提高建设能力,提高开展培训的能力。 

  2.政府和组成部门健康促进网络工作人员。通过工作会议、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形式,提高有关部门的单位对健康促进旗理念和策略的认识,提高其发挥部门优势促进居民健康的能力。 

  3.健康教育专业人员。采取理论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模拟演练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技能培训,使其熟悉健康教育理论和方法,熟悉健康素养、烟草控制、优生优育等基本内容,掌握健康教育计划制定和实施、健康传播材料设计制作、健康讲座和健康咨询、社区诊断和现场调查等基本专业技能。要求卫生计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全员培训,掌握健康教育基本技能。 

  4.各苏木镇、嘎查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广泛动员,采取多种培训方式,提高群众对健康素养促进旗创建的认识能力。 

  ()健康促进综合干预。全旗上下要充分整合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中国行、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健康科普等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重点工作,充分发挥项目对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带动和推动作用,推进健康促进旗工作。 

  1.确定优先领域。(1)开展需求评估。了解全旗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人群健康素养、健康状况和疾病负担情况,多部门健康相关政策开发情况,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现状和工作能力等基本情况。(2)确定优先领域。结合健康促进旗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分析全旗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明确需要优先干预的问题和领域,研究制定适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计生工作能力的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制定健康促进旗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3)定期评价干预效果。可根据实际调整需要干预的优先领域。 

  ()广泛开展健康促进重点活动。 

  1.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以提升全旗居民科学健康观、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妇幼健康素养、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为重点内容,在电视、广播、报纸、移动媒体和新媒体播放健康公益广告,传播健康素养核心信息,深入嘎查村(社区开展健康巡讲,发放健康教育传播材料,组织开展多种形式、丰富多彩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质量和覆盖面,提升辖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每年直接受益人数达总人口的30%。 

  2.健康中国行。与全国行动一致,围绕“健康中国行”年度主题,联合相关部门同步启动当地健康中国行活动。充分发挥卫生计生机构主体作用,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优势,有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将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人心,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 

  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按照服务规范要求,通过发放健康教育资料、设置宣传栏、健康讲座、健康咨询、个体化健康指导、参与式体验等服务,鼓励村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健康促进旗建设活动,倡导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创建健康环境人人有责的理念,积极参与改善自身健康的过程,有效落实健康教育服务内容。 

  4.卫生日主题活动。在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结核病日、艾滋病日等主题纪念日,多部门联合,深入城乡开展健康主题活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增强宣传教育效果。注意日常宣传教育与主题日宣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 

  5.营造社会氛围。政府牵头推进健康促进旗工作,在旗电视台、广播电台和报纸开设健康教育类专题节目或栏目并加强监管。开展健康促进旗宣传推广,定期开展媒体培训和交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全方位宣传健康促进旗理念,宣传鄂托克旗出台的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程度,为健康促进旗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 

  ()监测评估。 

  1.基线调查。使用统一的基线调查方案和调查工具开展基线调查,确定我旗重点健康问题和优先领域。 

  2.项目督导。自治区级和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常规工作督导和技术支持。上级单位适时组织项目督导,了解我旗在组织领导、政策开发、场所建设、环境改善、活动开展、媒体倡导、居民参与和满意程度等方面的进展和成效。 

  3.效果评估。国家、自治区、市和旗级将联合开展健康促进旗建设效果评估,全面评价建设效果,发现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典型经验。旗政府将按照试点要求每年编写发布一本全旗人群健康状况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4.对健康促进场所、健康社区/健康村、健康家庭和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开展考核、表彰和命名。 

  五、职责分解 

  ()建立健全全旗健康促进体制机制、领导协调机制、制定相关政策。(责任部门:政府办、卫计局) 

  1.旗政府把健康促进旗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制定健康促进旗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成立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年度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指导辖区内各单位按照健康促进创建标准开展健康促进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 

  2.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梳理各部门与健康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各项健康促进行动,对健康促进旗工作组织督导。督导各部门制定创建健康促进旗实施方案。 

  3.督导建立覆盖城乡社区、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各单位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建立健康促进网络工作人员队伍和相应工作制度。 

  ()健康促进综合干预。(责任部门:卫计局) 

  1.开展需求评估。了解全旗人口、资源、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人群健康素养、健康状况和疾病负担情况,多部门健康相关政策开发情况,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现状和工作能力基本情况。 

  2.确定优先领域。结合健康促进旗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分析全旗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明确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和领域,研究制定适合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卫生工作能力的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制定全旗健康促进工作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3.定期评价干预效果。 

  ()建设促进健康的场所和公共环境。(责任部门:农工部、卫计局、住建局、环卫局、环保局、教育局、各苏木镇) 

  1.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健康嘎查村(社区)、健康家庭和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等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充分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提高场所内人群的健康素养水平。 

  2.建设无烟环境。全旗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卫生计生机构和学校全面禁烟。 

  3.全旗范围内环境整洁卫生。组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着力解决城乡突出的环境卫生问题,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和生活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为居民提供安全的饮用水和无污染食品。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4.提供足够的锻炼场地和设施。 

  5.对有健康困难的家庭开展适当的社会救助和社区帮扶活动,建设健康、安全、愉快环境和和谐互助的社会人文环境。 

  ()营造社会氛围,广泛舆论宣传,提高健康促进旗认知。(责任部门:旗委宣传部、电视台、报社、卫计局) 

  1.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健康促进旗多形式宣传,提高对健康促进旗理念和策略的认识,提高促进居民健康的能力。 

  2.组织广播电视、报纸门户网站开设健康教育专题或栏目,开展健康促进旗宣传推广。全方位宣传健康促进旗理念,宣传各类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程度、为健康促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 

  ()项目监测评估督导(责任部门:卫计局) 

  1.负责统一的基线调查。 

  2负责全旗工作阶段进展督导。 

  3负责健康促进旗效果评估。 

  4.负责编写年度辖区人群健康状况及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5.负责组织对健康嘎查村(社区)、健康家庭和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开展考核、表彰和命名。 

  6.负责健康促进旗评价指标体系各项内容落实。 

  ()健康促进项目重点建设(责任部门:卫计局) 

  1.成立卫计系统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围绕创建健康促进旗,制定系列配套文件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项健康促进建设重点任务,加强与各部门沟通、推进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2.建立健康促进专业人员队伍。建立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核心,覆盖辖区内医院、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苏木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网络,各单位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为辖区各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创新健康促进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基层卫生计生整合模式,促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在健康促进工作中发挥作用。 

  4.健康促进医院创建。经过建设,60%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民营医院等)达到健康促进医院标准。 

  5.全旗各公立医院、民营医院、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木中心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全面禁烟。 

  6.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按照服务规范要求,通过发放健康教育资料、设置宣传栏、健康讲座、健康咨询、个体化健康指导、参与式体验等服务,鼓励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健康促进旗建设活动,有效落实健康教育服务内容,考核合格率达到95%以上。 

  7.负责“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机关”、“基本健康教育服务”等指标内容的分解落实。 

  8.各类健康促进活动有完整的材料支撑(通知、签到、工作记录、现场图片、讲座课件、材料发放记录、各类统计等)并分类规范建档。 

  9.负责对肥胖人群、吸烟人群进行分类统计,经过建设,吸烟率下降3%,肥胖率下降5%。 

  10.全旗范围开展工间操活动。职工参加体育锻炼比例提高20%,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 

  11.组织卫生计生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至少一次全员培训,掌握健康教育基本技能。 

  12.负责卫生计生系统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机关材料审核上报。 

  ()培训和能力建设(责任部门:卫计局) 

  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对健康促进旗的认识和工作能力。 

  1.卫计部门。采取逐级培训方式,提高各级健康促进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对健康促进旗理念、方法和建设内容的理解,提高建设能力,提高开展二级培训的能力。 

  2.政府组成部门健康促进网络工作人员。通过工作会议、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形式,提高对健康促进旗理念和策略的认识,提高其发挥部门优势促进居民健康的能力。 

  3.健康教育专业人员。采用理论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模拟演练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技能培训,使其熟悉健康教育理论和方法,熟悉健康素养、烟草控制、优生优育等基本内容,掌握健康教育计划制定和实施、健康传播材料设计制作、健康讲座和健康咨询、社区诊断和现场调查等基本专业技能。 

  ()健康促进项目重点宣传(责任部门:卫计局) 

  1.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以提升辖区居民科学健康观、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妇幼健康素养、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为重点内容,在电视、移动媒体和新媒体播放健康公益广告,传播健康素养核心信息,组织开展健康巡讲,发放健康教育传播材料,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质量和覆盖面,每年直接受益人数达总人口的30%。 

  2.健康中国行。围绕“健康中国行”主题,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优势,有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将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人心,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 

  3.卫生日主题活动。坚持日常宣传教育与主题日宣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在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结核病日、艾滋病日等时段内,深入开展健康主题活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4.负责对各部门、各医疗机构健康促进宣传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负责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项目督导。 

  5.负责健康家庭、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单位等支持性环境建设。 

  6.负责印发各类健康促进示范标准,发布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多形式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城乡居民对健康促进项目的知晓率。 

  以家庭为单位发放控盐工具及低盐膳食宣传材料覆盖率达95%以上,60%的家庭能正确使用控盐工具。       

  ()健康嘎查村(社区)建设(责任部门:各苏木镇) 

  1.将健康嘎查村(社区)建设纳入苏木镇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居民健康的系列政策和相关措施。 

  2.建立苏木镇、嘎查村(社区)两级健康促进领导小组和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的两级工作网络。 

  3.组织开展健康嘎查村(社区)、健康家庭创建活动,嘎查村(社区)公开承诺并倡导全体居民参与健康嘎查村(社区)建设,有具体实施方案。 

  4.广泛组织嘎查村(社区)开展包含低钠、低脂、低糖膳食内容在内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开展健康讲座和多种形式的健康主题活动。 

  5.居民对健康嘎查村(社区)的知晓率达到70%,30%的嘎查村(社区)符合健康嘎查村(社区)标准,每嘎查村(社区)评选出5户以上健康家庭。 

  6.居民对健康素养行动知晓率达60%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32%以上,对健康嘎查村(社区)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7.各类健康促进活动有完整的材料支撑(通知、签到、工作记录、现场图片、讲座课件、材料发放记录、各类统计等)并分类规范建档。 

  8.负责健康嘎查村(社区)、健康家庭评价标准、各类指标的具体落实,负责健康嘎查村(社区)、健康家庭材料的审核上报 

  ()健康促进学校建设。(责任部门:教育局) 

  1.成立教育系统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 

  2.将健康促进学校建设纳入规划,明确学校创建职责,公开承诺并呼吁师生参与健康促进学校建设。 

  3.辖区各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有总结、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完整、管理规范。 

  4.组织学校开展健康促进相关培训、巡讲,提高师生建设健康促进学校的能力;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健康手抄报、知识竞赛等两次以上的健康促进实践活动,教师、学生的健康素养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0%。 

  5.50%的中小学校达到健康促进学校标准和健康促进机关标准;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 

  6.学校保健人员或校医培训率达95%以上,学生健康知识(包含低钠盐膳食)知晓率达80%以上。 

  7.负责组织实施“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指标的落实。 

  8.负责健康促进学校和健康促进机关(教育范围)材料审核上报。 

  (十一)健康促进企业建设(责任部门:经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成立局机关、企业两级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两级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倡导全体员工积极参与。 

  2.制定配套的政策、文件和管理制度;健康教育年度有计划总结、活动有记录,各类档案资料规范完整。 

  3.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有控烟阵地和定期宣传。 

  4.组织各企业开展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培训,举办防护技能、应急演练。 

  5.组织各企业开展以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的健康讲座,每年不少于4次;每年举办2次以上以健康为主题的戒烟、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有通知、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讲座课件等全部资料)。 

  6.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阵地,每年更换不少于6期。 

  7.负责组织督导、考核各企业对健康促进企业评价指标的落实。 

  8.职工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职工吸烟率下降3%;职业防护知识、技能有所提高;职工对健康促进企业的知晓率达70%以上。 

  9.全旗大中型企业20%达到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十二)健康促进机关建设。(责任部门:体育局及其他有关部门) 

  1.书面承诺建设健康促进机关,倡议动员各单位部门全体职工参与建设。 

  2.各单位有健康促进领导小组,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有系列健康促进文件、制度、计划总结。 

  3.各项健康促进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4.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有控烟宣传;单位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止吸烟。 

  5.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阵地,每年更换不少于6期。 

  6.每年4次以上健康讲座和2次以上以健康为主题的戒烟、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有通知、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讲座课件等全部资料。 

  7.组织各单位对职工吸烟人群、肥胖人群进行统计,职工肥胖率下降5%、吸烟率下降3%。 

  8.全面开展工间操活动、提高职工身体素质,职工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比例提高20%。 

  9.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职工对健康促进机关的知晓率达70%以上。 

  10.负责组织督导考核“健康促进机关”各项指标的落实和健康促进机关的材料上报。 

  11.全旗机关和事业单位50%的达到健康促进机关标准。 

  (十三)健康促进媒体宣传。(责任部门:旗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台、报社 

  1.成立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 

  2.宣传创建健康促进旗理念,宣传出台的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宣传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宣传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城乡居民对健康促进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3.广播电视台、报社开办《健康教育》专栏,制作2条公益广告,并参加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资助的、全国范围的健康教育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作品评选活动。加强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播放健康素养相关内容和创建公益广告,每年每类媒体宣传健康促进相关工作至少10次,累计达50次,努力营造创建氛围。               

  4.所有宣传报道或专题栏目的资料规范入档。 

  (十四)窗口单位健康促进建设。(责任部门:卫计局、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负责落实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健康促进宣传工作,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电子屏幕,每2个月更新一次,提高公众对“健康促进旗”的知晓率。 

  2.公众场所设置的电子屏幕、公益广告、宣传栏等定期发布健康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烟草危害等核心信息,每2个月更新一次。 

  3.针对广大群众进行健康知识宣传和健康促进教育,每月至少一次,所有宣传资料、工作记录规范入档。 

  4.公交车、出租车张贴“鄂托克旗创建健康促进旗”宣传标语。出租车电子屏幕滚动显示健康促进核心信息标语。辖区内所有客运车辆(包括公交车、出租车、长途运输车)进行全面禁烟,在内部明显位置张贴禁烟、健康素养及健康促进旗创建工作内容宣传彩页,确保所有客运车辆内部环境整洁。 

  (十五)公共场所健康促进建设。(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经信局、卫计局) 

  负责督导、指导辖区单位、公共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经信局负责协调辖区各主要商场的电子广告、电子字幕滚动显示健康促进核心信息标语;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控烟等健康知识。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各小餐饮店、药店进行科学饮食、科学就医、合理用药、控烟等健康促进宣传。卫计局负责协调各小美容院、小旅店、小浴室等设置固定宣传栏,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健康促进宣传。各类宣传活动有视频截图、现场图片、宣传播放记录等资料并完整归档。 

  (十六)全民健身建设。(责任单位:教育局、体育局、各苏木镇) 

  负责统筹规划全旗群众健康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社会体育健身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统筹规划全旗青少年体育健身发展,指导和推进全中小学校青少年体育健身工作。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比例提高20%。各类活动有视频截图、现场图片、活动记录等资料并完整归档。 

  (十七)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注重健康创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责任单位:发改局) 

  按程序和管理权限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创建项目的立项审批、上报、跟踪和项目落实。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动向,加强与上级发改部门沟通对接,及时了解国家、自治区和市的扶持领域、政策和条件,争取对我旗的政策、项目、资金最大支持。 

  (十八)做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局)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业污染源治理等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要结合农村人才培训、农民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开展农民健康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结合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对外出或外来务工农民组织开展卫生保健知识和康复技能的培训与指导。 

  (十九)确保健康促进经费责任单位:财政局) 

  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专项经费列入预算,安排专项“健康促进行动”工作经费,以保障健康促进工作长期有效开展。 

  六、时间进度 

  项目试点周期两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项目申请、政府承诺、工作启动及基线调查(2017年32017年12月) 

  开展前期项目申请、承诺,建立健康促进旗工作机制,广泛进行社会动员,开展基线调查并确定优先领域,制订系统、科学的健康素养促进示范旗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创建健康素养促进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成员单位联络员。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开展创建工作业务培训。全面启动建设工作。 

  第二阶段综合干预,全面达标(2018年1月-2018年6月)。苏木镇、各有关部门的单位制定健康促进公共政策、建设健康促进场所、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创建支持性环境、建设健康促进场所,针对优先领域和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综合干预,开展监督指导。全面推进健康促进旗建设。 

  第三阶段:考评督导,效果评价(2018年7月—2018年9月)。对照标准自查提高,完善各类工作项目及相关资料整理建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全国健康促进标准;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创建效果评估,并提交评估资料,迎接验收。 

  七、组织机构 

  开展创建健康促进旗活动,对于增强人民体质,提升居民健康水平和幸福感,建设民生和谐、社会安宁、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有着重要意义。为加强对全旗创建健康旗活动的领导,经旗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鄂托克旗创建健康促进旗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曹文清      旗委副书记、政府长  

  副组长:赵晓虎      旗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田生华      旗委常委、政府副长  

          尚二平      旗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政府党组成员 

          哈永宏      政府副长  

          邬建勋      政府副 

          满成云      政府副长、公安局局长 

    员:武永宁      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彦新      旗委办副主任 

          乌云特古斯  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朱瑞峰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段莲芳      团委书记 

          杨其其格    妇联主席  

        纪爱萍      总工会主席  

        王友林      电视台台长 

                  发改局局长  

                财政局局长  

          白朝曦      审计局局长  

          欣      统计局局长 

          巴雅尔图    人社局局长  

         尚鹏飞      民政局局长 

                  卫计局局长  

          薛贵珍      公安局党委委员 

        白海峰      农业局局长  

        李月生      林业局局长  

        巴图德力格尔 水务局局长  

          蒋治军      经信局局长  

          常存旺      安监局局长  

          乌兰花      环保局局长 

          王瑞雪      国土资源局局长  

                交通运输局局长  

        康振华      住建局局长  

          崔向军      园林局局长 

          黄  忠      环卫局局长 

         云水生      城管局局长 

          王晓春      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市场监管局局长  

        沈国俊      粮食局局长 

          高莲芳      教育局局长  

        王奋林      体育局局长 

          云苏米雅    文化局局长 

          江伊拉图    科技局局长 

                  旅游局局长  

        那顺德力格尔 乌兰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奇牧人      棋盘井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白  杰      蒙西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郭朝辉      木凯淖尔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乌  都      阿尔巴斯苏木政府苏木达 

          吉  雅      苏米图苏木党委副书记、政府苏木达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拟定健康促进旗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解决创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和推广创建典型经验。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方案和任务完成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卫计局,办公室主任由乔斌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工作,制订工作计划、总结,组织监督、检查,考核验收,项目评估等工作,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 

  八、其他事宜 

  旗健康教育所设在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楼二楼。联系人:魏燕;联系方式:6286965,电子邮箱:794320367@qq.com 

  附件: 1.健康促进旗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 

         2.健康嘎查村(社区)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 

         3.健康家庭标准 

         4.健康促进医院标准和指标体系 

         5.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 

         6.健康促进机关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 

      7.健康促进企业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 

      8.健康促进场所目标人群快速测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