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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鄂尔多斯市华驰物流有限公司沙井物流服务中心LNG/L - CNG合建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2/ |
分 类: 其他 ; 其它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日期:2017年05月16日 |
名 称: 关于鄂尔多斯市华驰物流有限公司沙井物流服务中心LNG/L - CNG合建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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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鄂发改发〔2017〕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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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鄂尔多斯市华驰物流有限公司:
报来的《关于申请鄂尔多斯市华驰物流有限公司沙井物流服务中心LNG/L - CNG合建站立项的函》(鄂市华驰字〔2017〕2号)收悉,该项目符合鄂托克旗土地利用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及相关环保要求,同意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华驰物流有限公司沙井物流服务中心LNG/L - CNG合建站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址:木肯淖尔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L - CNG加气的设计规模为10000Nm3/d;LNG加气的设计规模为30000Nm3/d,该站为二级合建站。2.项目总占地面积:10773.1平方米。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1737.72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项目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华驰物流有限公司
六、建设期限:2017年—2018年。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1.鄂托克旗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意见书(鄂规2017第(005)号);2.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关于鄂尔多斯市华驰物流有限公司沙井物流服务中心油气合建站项目用地预审说明的函》(鄂国土资函〔2017〕61号);3.鄂托克旗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16〕47号)。
请项目单位根据核准文件,尽快到土地、建设、环保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开工建设,积极落实建设资金,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在项目的建设中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本文件自核准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核准文件有效批复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鄂托克旗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5月16日
鄂托克旗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