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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农牧业局关于呈报《鄂托克旗农牧业局2015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5-00787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旗农牧业局 发文日期:2015年03月24日
名  称: 鄂托克旗农牧业局关于呈报《鄂托克旗农牧业局2015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文  号: 鄂农牧发〔2015〕29号 主 题 词:

  鄂农牧发〔201529                 签发人:白海峰 

    

    

  鄂托克旗农牧业局关于呈报 

  《鄂托克旗农牧业局2015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旗人民政府: 

  《鄂托克旗农牧业局2015年工作安排》已拟妥,现随文呈上,请审阅。 

    

                     

                     2015年3月24日 

    

  鄂托克旗农牧业局2015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旗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全旗农牧业工作基本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统揽全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各级农村牧区工作会议、旗委十四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旗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创新农牧业体制机制为核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加大草原生态保护和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优化产业布局,规模发展,品牌增效,扎实推进农牧业转型发展,促进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 

  一、重点工作 

  (一)抓好牲畜改良工作,推进畜牧业发展。继续实施绒山羊保种项目,在阿尔巴斯白绒山羊保护区、育种核心区、生产区完成10000份羊绒采集及绒纤维细度测定工作,组织发放补贴968万元。加快发展苏米图肉牛产业发展,完成集中冷配1000头母牛的任务。多方筹集资金全面推进阿尔巴斯白绒山羊保护区建设进度,选育保种核心群200群。继续与伊吉汗羊绒制品公司合作,共同对阿尔巴斯白绒山羊保护区羊绒样品进行细度分析。举办人工授精培训,培育70名基层人工授精员,进一步扩大人工授精家畜数量和覆盖面。完成新建配种站30个,同时更新配套配种仪器设备。     

  (二)巩固草原生态建设成果,推进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严格执行全旗人工草地建设指导意见,按照《鄂托克旗草原保护利用建设总体规划(2015-2020)》,加强管理人工草地建设,完成新建多年生优质牧草3万亩、一年生优良牧草2万亩、饲用灌木10万亩。加强草原鼠虫害防治工作,完成虫害防治20万亩、鼠害防治20万亩。要严格按照农业部《草原征占用的审核批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把草原征占用的审核审批关,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批,对未经批准或骗取批准非法征占用草原的重大案件,坚决依法查处,公开曝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加大对人为破坏草原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草原防火工作。严格实施禁休牧、草畜平衡制度,加大草原保护执法力度,提高农牧民保护草原意识。做好草原管护员管理。 

      (三)抓好预防,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充分发挥旗、苏木(镇)、村(嘎查)三级动物防疫体系作用,构筑强大的疫病防控堡垒。加大口蹄疫、猪高致病性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力度的同时,加强羊痘等普通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治疗,实行100%强制免疫,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确保无疫或不发生大疫充分发挥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职能,有力打击动物卫生、兽药经营市场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违法案件加大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及布病防控监测净化工作对全旗动物饲养、屠宰、加工等场所,推行“过程监督、风险控制、可追溯管理”模式,以此建立“预防性监督、常态化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抓好防疫体系建设,培训基层兽医和防疫人员80人,争取用三年培训240人以上,确保每个嘎查村3人以上。 

      (四)突出抓好规模经营,积极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步伐。加快推进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完成苏米图苏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争取完成草牧场经营权证发放率达到80%以上加强土地草牧场流转工作的规范,要进一步完善土地草牧场流转合同的备案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土地草牧场流转相关手续。有序、适度、稳妥地推进农牧区土地草牧场经营权向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专业合作社、农牧业企业流转,允许农牧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牧业产业化经营。进一步修订完善土地草牧场流转管理办法,着力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指导有力的土地草牧场流转服务体系。扶持壮大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同时,新建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家,积极培育公司化养殖园区2个、养殖大户30个、现代家庭牧场50个,加快推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牧业经营方式创新。特别是对于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要推动合作社发展由数量增加向质量提升转变,更加充分地发挥合作社在组织农牧民、落实政策、对接市场等方面的作用。要在螺旋藻、阿尔巴斯白绒山羊、优质牧草等优势资源的基础上,继续推进重点农畜产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以及QS认证等工作,不断增强品牌效应,提高农畜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 

  (五)抓好项目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人工草地1万亩,建设草种基地3000亩,贮草棚5000平方米,购置割草机200台(套)。加快推进乌兰乌素嘎查新牧区示范点建设,完成35户农牧民棚圈建设。实施高产创建1万亩,测土配方施肥面积10万亩,瓜果蔬菜基地0.3万亩 

  (六)抓好农村牧区经营管理和惠农惠牧政策落实,促进农牧民增收。加强农牧民负担监管工作,完成嘎查村“两委”换届前财务审计工作。实施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牧草良种补贴、农作物良种推广补贴、畜牧业良种补贴等惠农惠牧政策,不断提高农牧民收入。提高农作物和养殖业入保率,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农牧业生产的影响,提高农牧业生产的抗风险能力。   

  (七)抓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争取旗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加强农畜产品监管监测仪器设备、监管队伍建设,抓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农资、农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选择组织化程度高、制度完善、具有条件的农畜产品生产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试点,探索农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合格证明和追溯模式,实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质量追溯目标。 

  (八)抓好农牧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牧业科技推广工作。把推进农牧业发展与提供社会化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健全完善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农牧业技术推广、疫病防控、信息服务、农畜产品质量监管等农牧业服务体系,加快解决服务农牧业发展“最后一公里”问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为载体,重点加强在玉米、牧草、草原畜牧业等三个方面,通过选定科技人员与科技示范户、示范基地、田间学校、网络书屋建设和农牧民科技培训等途径,有效加强农牧业科学技术推广。在赛乌素、木肯淖地区建立玉米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2处。全年完成各类农牧民培训5000人次。 

  二、机关工作 

  (一)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加强队伍建设。今年,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方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旗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从严治党有关要求,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狠抓整改落实,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加强党建工作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内生活、党务公开等各项制度,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推进党组织规范化运行,为加快推进新常态下农牧业经济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机关良好形象。深入贯彻上级纪委全委会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党的纪律,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履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切实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作风规定,巩固深化“四风”突出问题治理,加强对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惠农惠牧政策落实、农牧业项目实施、专项资金管理、农牧业执法检查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源头治理,树立农牧业局干部职工良好形象。 

  (三)狠抓安全生产,促进农牧业安全发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种养殖大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农牧业企业、农资经营门店等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场所和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大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加强农牧业生产安全。 

  (四)抓好扶贫帮困,促进农村牧区繁荣。深入结对帮扶点,开展调查研究,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从解决农牧民生产生活困难入手,采取党员领导干部一对一结对帮扶、提出帮扶承诺等措施,积极解决农牧民的实际困难。 

  (五)抓亮点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以加强农牧业工作亮点为抓手,坚持解放思想、创新求实、突出重点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积极宣传我旗绒山羊、优质牧草、肉牛肉羊和水产渔业等农牧业特色产业和绿色农畜产品,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继续巩固市级文明单位建设,以开展道德讲堂为载体,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结合我国传统节假日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积极开展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使干部群众在参与过程中提高认识,促进文明风尚的传播,从上到下形成团结友爱、文明礼貌的良好局面。 

  (六)抓好综治、维稳、信访、普法等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发展。以进一步加强排查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为目标,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为重点,严格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促进全旗农牧业经济健康发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平安创建等活动,加强宣传教育,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制度,要切实做到“管好自已的人、看好自已的门、做好自已的事”。 

    

    

    

    

    

    

    

    

    

    

    

    

    

抄送:旗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考核办、各苏木镇。 

鄂托克旗农牧业局                   20153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