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欢迎来到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单位)信息公开目录 > 旗林业局

鄂托克旗林业局关于上报2017年林业任务完成及自查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33/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 发文日期:2017年07月20日
名  称: 鄂托克旗林业局关于上报2017年林业任务完成及自查情况的报告
文  号: 鄂林字〔2017]116号 主 题 词: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我局在旗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以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为依托,以重点区域绿化为重点,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主动适应新常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现将年度主要任务完成及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㈠林业重点工程完成情况。2017年上级下达林业重点工程任务16.33万亩,其中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6.33万亩(飞播造林2.5万亩,封育林1.5万亩、人工造林1.65万亩工程固沙0.68万亩),天然林保护工程7万亩(飞播造林3万亩,育林0.5万亩、人工造林3.5万亩造林补贴试点项目3万亩。截至目前,已完成重点工程建设任务10.15万亩,其中造林补贴试点项目建设3万亩,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3.15万亩,天然林保护工程4万亩。

㈡重点区域绿化及义务植树完成情况。2017年我旗重点区域绿化和义务植树任务分别为4.5万亩和1.5万亩。重点区域绿化方面,截至目前,完成4.6万亩建设任务,其中,村屯绿化3.04万亩、厂矿园区0.042万亩、公路绿化1.375万亩、城镇周边绿化0.1698万亩,栽植各类苗木385万株,其中乔木8.43万株、灌木376.57万株。管护方面,巩固提升去年村村绿化成效,继续完善44个嘎查村绿化后续管护工作,稳步提升村村绿化整体效果。旗2017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于3月31日全面启动实施,全旗146个行政企事业单位4000余名干部职工在乌兰镇环城路和樱桃山公墓参与义务植树活动,完成义务植树1.58万亩,其中环城路、樱桃公墓绿化0.0443万亩,中日友好林和其他绿化0.124万亩、矿区绿化0.042万亩、造林补贴绿化1.375万亩,栽植各类苗木234.63万株,其中乔木8.43万株、灌木226.2万株。

㈢加大力度开展棋盘井环境综合整治矿区绿化。今年,我旗加大力度实施棋盘井矿区绿化,以棋千线(6.8㎞)和进矿道路(2.5㎞)两侧为主战场,进行提升改造、美化绿化。此外,规划在蒙泰煤矿和夭斯图煤矿区绿化55.8亩,由旗林业局提供苗条和技术指导,企业自行负责种植养护。截至目前,栽植各类苗木11.295万株,其中新疆杨1万株,刺槐2万株,漳河柳0.86万株,侧柏0.2万株,丁香5.1万株,绿篱1.72万株,金叶榆0.15万株,紫叶李0.05万株,桧柏0.215万株,种植波斯菊11公斤,开挖回填土方5.267万方,按时保质完成了416亩矿区绿化任务。

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不断加强

--提前介入、严格执法,规范了全旗森林资源管理。我旗全年林木采伐限额为3683立方米,上半年实际采伐蓄积量796.6立方米,共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27张;发放木材运输证8张。审核上报征占用林地项目26宗,涉及使用林地473.544公顷;完成权限内临时占用林地审批2宗,涉及临时占用林地4.384公顷。

--依法治林,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共执行管护巡查工作任务350余人次,受理林业行政案件25起,查处案件25起,受理林业刑事案件1起,案件正在办理当中,有利地打击了破坏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森林草原防火防控能力不断提高。我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紧紧围绕“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积极消灭”这一中心,在旗森林草原防火各成员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全体护林巡查和防扑火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抢前抓早,强基础、明责任、立措施,周密部署,尤其是在防火关键期及重点期,调动全社会力量,全力投入,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确保了春防林草安全度险。上半年,我旗发生森林火灾4起,草原火灾1起,过火面积57.19公顷,处置率100%有效地保护了我旗林草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完善监控体系,狠抓综合除治,全面提升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水平。一是进行常规性、重点针对性测报工作,发布《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5期,预测预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二是针对旱柳枯萎病发生较严重的苏米图苏木范围内进行旱柳枯萎病枯死木清理工作,面积达1.06万余亩,烧毁树枝树木1500立方米。在鼠害防治中采用药物莪术醇饵剂进行地毯式撒药防治,鼠害防治面积以达35500亩。三是加强苗木检疫检查,严格调运检疫证书规范签发,对全旗绿化工程实行“检疫要求书制度”,杜绝从疫区调入林木种苗。截至目前,共调运检疫苗木68.3014万株(乔木1.3014万株,灌木67万株),木材380立方米。检疫复检樟子松、漳河柳、山桃山杏、紫穗槐、中间锦鸡儿等各类苗木共144.7562万株,其中乔木99.5175万株、灌木45.2387万株。查获2起带疫苗木,其中销毁处理1起、销毁苗木156株,退回1起、退回苗木240株。四是对全旗国有、集体、个人苗圃地进行产地检疫5737亩,规范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20份,产地检疫率达100%,产检合格率达100%

    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上半年林权矢量数据(纠纷以外)全部移交给旗不动产中心,协助不动产中心办理林权变更3户涉及4442亩,分户3户涉及5952亩,挂失 

    ㈥森林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我旗森林保险工作从服务“三农”的大局出发,严格执行自治区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规定,扎实做好森林保险的业务宣传、展业承保、防灾防损、查勘定损和理赔等各项基础工作,上报2016年鄂托克旗受损森林面积为5.289万亩,应恢复面积3.7985万亩,理赔资金323.204

林木种苗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培育重点工程造林和林农造林所需的良种苗木,苗木产量1956万株,完成育苗面积3163亩,其中新育苗面积300亩,容器育苗(良种)20亩、150万袋中间锦鸡儿。

㈧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严格清理整治保护区内人为开发建设活动。2017年上半年我旗多次配合上级部门对保护区内人为开发建设活动进行了清理整治,对保护区内违建活动始终保持高压管制态势,坚决杜绝任何不合理的违建活动进行。对都斯图湿地自然保护区内8处人为建设活动进行集中整治,其中种养殖企业2家、探矿企业3家、旅游企业2家、其他(加油站)1家。开发建设活动地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有2家、实验区7家、缓冲区2家。对上述8家企业下达了关停通知书,并责令当事企业限期恢复植被。对甘草自然保护区内29家开发建设企业进行了整治,截止目前,现有加工企业8家,采矿14家,其余均已关停取缔,同时旗林业局配合相关部门也向在自然保护区内的29家开发建设企业下达了关停通知书,并责令当事企业限期恢复植被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是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难度较大。经我局多次与市林业、环保、国土以及自治区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请示,上级部门也认可我们当时保护区落界调整的具体原因,区划界定存在一定失误,也同意将功能区进一步调整,目前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已上报至市政府,但是在中央环保督查过程当中调整存在较大难度。

二是天然林保护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中的飞播造林种子采购因中标方不具备供货能力无法履约,导致本年度天然林保护工程及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飞播造林无法施工,只能推迟到2018年飞播 。

三是在引进林沙企业进行经济林栽植的过程中尚未形成经济林发展的指导性意见,部分地区出现了农牧民与企业攀比,自行打井开地的情况,进而导致水利部门对于林沙企业合理的配套水利设施不能审批情况,严重影响林沙产业的发展。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㈠ 全力完成年度林业生产任务。年下达我旗各类林业工程造林任务30.63万亩,其中地方工程造林任务14.3万亩,任务量大,资金支持短缺,完成难度比较大,力争在11月前结合秋季造林完成,其中本年度飞播造林任务将申请推迟到2018年实施

㈡继加大保护区整治清理力度,同时积协调保护区功能区调整事宜。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及中央、自治区、市有关自然保护区人为建设开发活动专项整治相关要求和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对保护区内尚未停产的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和清理,强化跟踪督查工作,对已经停产和取缔的企业进行跟踪督查,要求当事企业按时清理退出,责令其在承诺时限前完成植被恢复。同时积极协调上级林业、环保等业务部门,争取将保护区功能调整时间表提前。

努力做好重点区域绿化后续管护工作。重点区域绿化既是自治区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我旗的一项重点工作。2017年,我旗以村屯绿化、棋盘井矿区绿化等重点区进行布局,积极做好后续管护跟进工作,确保绿化成果得到有效巩固,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植绿护绿、身边增绿”成果。

严格林地、林木采伐和木材流通管理。利用各种渠道,宣传征占用林地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审批程序,做好对征占用林地建设项目的跟踪检查,杜绝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违法行为。严格采伐限额,做到100%凭证采伐。进一步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管理,规范木材经营、加工秩序,做好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年检工作。充分发挥资源林政、森林公安、基层工作站、护林员“四位一体”的内部联动管理约束机制。

继续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重点对重点工程项目区内红缘天牛、沙柳木蠹蛾、柳毒蛾、柠条蓑蛾进行监测防治。在绿化苗木调运期设立临时检查站严格检疫调入和调出苗木,确保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复检率达到100%无公害防治率达100%。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在防火期,特别是防火戒严期对重点火险区、重点用火单位和农田等进行严密防控,严格控制野外用火,把好源头治理关。利用各种媒体和多种方式的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同时,组织防扑火队员及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举办防扑火培训班和火灾扑救实战演练,切实提高防扑火指战员的专业素质。

提高森林资源管护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贯彻落实《鄂托克旗生态建设与保护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森林公安局职能作用,落实管护责任机制,加大护林人员的培训和考评,切实提高管护能力,将管护工作抓出成效。与上级业务部门紧密配合,积极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力争全年林业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侦破率达到100%,控制案件发生率只减不增,为全旗经济发展提供平安的林区社会环境。

做好《联合国联合国防治沙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参观路线节点绿化打造工作。计划完成三处节点绿化打造工作,其中:乌兰镇察汗淖尔高速入口绿化改造工程绿化面积4500平方米,栽植樟子松3164株,波斯菊541从,草花1000丛;阿尔巴斯苏木框框井街道绿化改造工程绿化面积7000平方米,栽植樟子松300株;波斯菊15从,草花2000丛;棋盘井镇三北羊场街道绿化改造工程绿化面积1800平方米,栽植樟子松850株;波斯菊10从,草花1000丛

 

 

 

 

 

 

 

 

 

 

 

 

 

 

 

 

鄂托克旗林业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