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欢迎来到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单位)信息公开目录 > 旗环境保护局

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川庆钻探第一批管线建设项目(鄂托克旗)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30/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 发文日期:2017年06月19日
名  称: 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川庆钻探第一批管线建设项目(鄂托克旗)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  号: 鄂环审字[2017]39号 主 题 词: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项目经理部:

    你单位报送的由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2017年川庆钻探第一批管线建设项目(鄂托克旗)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鄂托克旗苏米图苏木苏米图嘎查、巴嘎额尔和图嘎查、巴音布拉格嘎查,建设内容为建设18条输气管线,总长度47.888km,包括管线及线路配套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4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报告表》认为,在全面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认真落实《鄂尔多斯市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中提出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2、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土石方开挖及管道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尽可能缩小施工活动范围,并及时采取场地洒水等措施,减少裸露土地面积和扬尘。管线施工过程须做到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并与周围生态景观协调一致。建设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生态植被恢复措施与计划,并安排足够的生态恢复专用资金,保证施工结束后能立即进行生态恢复。

3、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须配备洒水车、篷布等防尘设备,定期洒水,有效控制施工期的扬尘污染。物料堆场等的选址应远离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居民点附近施工须设置围挡,降低扬尘对居民的影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在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夜间施工,防止噪声扰民。确有需要实行夜间作业的,须提前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对外公示。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泼洒抑尘。施工期产生的多余土用于管线作业带的土地平整,并进行绿化;产生的废防腐材料、废焊条、施工期初次清管废渣等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不得乱倒。

4、管线穿越道路须增加管线壁厚度,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制定合理的穿越方案,并在征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实施。

5、清管废渣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和处置,临时贮存场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进行建设。

6建设单位应加强风险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管线设计须符合《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和《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要求,确保不会对周围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四、由鄂托克旗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管。

五、该项目从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评文件应重新审核。如果项目建设地点、规模、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时,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19

 

 

 

 

 

 

 

 

                                                         

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                   20176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