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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司法局关于印发《鄂托克旗司法局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19/ 分  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其它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2017年11月20日
名  称: 鄂托克旗司法局关于印发《鄂托克旗司法局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制度》的通知
文  号: 鄂司发〔2017〕122号 主 题 词:

各基层司法所、二级单位、各股室:

  为了全面了解群众信息需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鄂托克旗司法局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制度》,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托克旗司法局

                                                                                             2017年11月20日

  鄂托克旗司法局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和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解读范围。局机关规范性文件,以本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进行解读。各股室自行出台的重要文件,也应通过相应载体进行解读。

  第三条 解读形式。政策解读可通过股室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第四条 公开平台。旗司法局信息公开网是本局规范性文件、以旗司法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公开的第一平台。凡需进行解读的,其解读材料一律通过旗司法局信息公开网公开

  第五条 职责分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各股室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股室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负责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第六条 工作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股、室、所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股室在起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以旗司法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二)解读方案经所在股室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局办公室。

  (三)局办公室根据规定和程序,及时将政策文件及解读方案呈送局领导审签。对需提请旗委、旗政府审议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需一并提请审议。

  (四)解读方案经审定后,各股室应于文件公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提交旗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发布前须经旗委办、旗政府办审查。

  第七条 队伍建设。各股、室要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业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第八条 考核管理。将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纳入股、室和个人年度考核,严格进行考核奖惩。

  第九条 本制度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