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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鄂托克旗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16/ 分  类:  ;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2017年05月23日
名  称: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鄂托克旗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鄂教体安发〔2017〕16号 主 题 词:
 鄂托克旗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市委、市政府和旗委、旗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工作,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师生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鄂托克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鄂托克旗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扎实推动“学校安全年”各项工作的落实,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旗校园安全工作,经研究,成立鄂托克旗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高莲芳  (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宝音图  (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达  丽  (教体局安全股股长)

        苏  都  (教体局安全股干事)

        王  芳  (教体局安全股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教体局安全股,具体事务由宝音图同志负责。各学校、幼儿园也要成立相应的 “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成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开展全旗“学校安全年”活动和“安全生产月”工作,认真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做到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措施手段。通过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大检查,及时发现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危险因素、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和管理疏漏,消除各类隐患,严防高考和中考期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全旗教育系统安全形势保持良好态势  

三、工作内容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各学校、幼儿园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治理隐患和制度建设上,整治重点放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电力设施、活动安全、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燃气存放以及师生心理安全、道路交通、校园周边治安等安全隐患上,坚决消除隐患,确保我旗教育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检查治理的主要内容有: 

㈠食品卫生安全。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制度、预案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学校食堂购物索证、食品留样以及学生食堂信誉度评审创建工作情况;学校生活饮用水情况;预防手足口病和其它传染病工作情况;学校校医、安全员和食堂卫生工作人员的配置与培训情况;学校小卖部持证情况。 

㈡用电安全。学校、幼儿园电路检修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电工持证上岗情况;学校、幼儿园电路设计、电线老化、电线负荷情况;学校风扇固定、开关损坏、空调主机固定、电线裸露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㈢消防安全。学校、幼儿园消防合格证办理情况;学校教室(功能室)、宿舍安全疏散出口及通道畅通情况;室外消防水源、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运作正常情况;疏散楼梯应急照明灯及指示牌的完整情况;消防安全教育与演习情况;大楼避雷设施检测合格情况。 

㈣防溺水工作。学校、幼儿园防溺水安全教育情况;校园周边池塘、水库、河流等区域设立防溺水警示牌情况。 

㈤学校远程教育设施安全。学校、幼儿园远程教育设施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学校师生网络安全教育情况。 

㈥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的课程计划与落实情况;学生公共安全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的开展情况。 

㈦交通安全。校车许可证和校车驾驶人证的办理情况;校车检测情况;校车运行管理和校车驾驶人录用考核的档案建设情况;定期召开校车工作例会情况;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情况;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情况;非法接送本校学生车辆查处情况。

㈧校园及周边治安维稳情况。校园周边带黑社会性质团伙入侵学校的情况;参与打架滋事的学生情况;学生带刀具、钢管等管制物品进校园的情况;学校门卫的配备与政审管理情况;学校周边黑网吧开设的情况;影响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的其他情况 

四、活动方式 

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学校、幼儿园自查、教体局抽查的方式进行,共分五个阶段和步骤。 

第一阶段(6月1日—6月5日):为“安全生产月”启动阶段,并在校园大门、教学楼等处悬挂“持之以恒抓好校园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创造稳定的校园安全环境”活动标语。(附件一)

第二阶段(6月6日—6月12日):为宣传阶段。各学校、幼儿园要依据通知精神制定本校(幼儿园)工作方案,并于6月12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方案报教体局安全股; 

第三阶段(6月13日—6月21日):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阶段; 

第四阶段(6月22日—6月27日):为安全应急预案演练阶段; 

第五阶段(6月28日—6月30日):为“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上报阶段。 

五、工作要求 

㈠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防止厌战和麻痹的思想,指定专人负责此次活动,及时做好联系和信息反馈工作。 

    ㈡ 制定计划,周密部署。各学校、幼儿园要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正确处理好高考中考、期末考与安全排查整治的关系,严格按照部署,确保全旗学校、幼儿园安全检查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严格执法,铁腕行政。对于活动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整改的要坚决查处。对工作敷衍塞责、玩忽职守的,将按照有关法规从严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