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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文化馆2016年度决算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14/ 分  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文化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发文日期:2017年09月15日
名  称: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文化馆2016年度决算公开
文  号: 无 主 题 词: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文化馆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文化馆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鄂托克旗文化馆主要职能负责全旗大型文艺调研、文艺竞赛大型艺术展览、重要节日和重大庆典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及辅导、负责各苏木镇文化站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积极挖掘和搜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鄂托克旗文化馆是财政独立机构,属鄂托克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直属二级单位。现有编制人数16人,实有在职人员18人,编外人员2人。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文化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鄂托克旗文化馆年初收入预算数为381.25万元,比上一年收入预算数增加了 28.1万元,主要是2016年人员工资增长导致的预算书增长,2016年共完成收入537.56万元比预算多完成了156.31万元,主要是2016年鄂托克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下拨文化活动项目资金导致的收入增加。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537.56万元,支出总计537.56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3.77万元,下降-2.5%;支出减少-13.77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2016年减少在职职工1名,2016年活动经费减少,所以造成收入减少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514.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4.56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53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56万元,占65.1%;项目支出186万元,占34.9%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37.56万元,支出总计537.56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增加6.03万元,增长1.1%;支出增加6.03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2016年年底挂账应收款造成的支出减少。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3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56万元,占65.1%;项目支出186万元,占34.9%。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6.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等”),较上年减少25.3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减少在职人员1名及其员工工龄增长职工交通补贴费用在2015年结算报表中和2016年结算报表中的放置位置不同,以上两个原因造成的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57.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护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等”),较上年增加30.33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交通补贴费用在2015年结算报表中和2016年结算报表中的放置位置不同,以上原因造成的公务经费增长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6万元,支出决算为5.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5万元,占82.4%;公务接待费支出0.99万元,占17.6%。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65万元,用于文化下乡免费演出车辆维护费用,车均运维费1.2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1.5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活动增加致使支出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9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99万元,接待48批次,共接待385人次。主要用于开展各项活动演员工作餐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部门绩效考核评价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雅拉    联系电话:0477-6212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