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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12/ | 分 类: 工业、交通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旗经信局 | 发文日期:2017年06月09日 |
名 称: 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 |
文 号: 鄂经信字〔2017〕142号 | 主 题 词: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宣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今年6月11日至17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
一、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节能有我,绿色共享”。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是“工业低碳发展”。
二、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期间,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普及生态文明、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知识,营造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要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碳。加强与网络、通讯、城管等部门的衔接,妥善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发布及张贴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节能低碳宣传活动。
三、各企业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作,会同联合主办部门做好本企业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的组织工作。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四、各企业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办好具有行业特点、企业特色的宣传活动。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结束后,各企业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要对本年度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
联系人:王犇 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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