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欢迎来到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单位)信息公开目录 > 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鄂托克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09/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其它
发布机构:鄂安委办发 发文日期:2017年12月14日
名  称: 鄂托克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2017〕103号 主 题 词: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鄂托克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鄂托克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128

 

 

 

鄂托克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

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下同)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推动我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号)精神,结合我旗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确保我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旗各类企业中推行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基本制度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等各层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管理考核和严格奖惩等方式,建立起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为我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我旗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工作,旗安委办成立由政府旗长担任组长,分管安全副旗长任副组长,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旗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旗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依法依规制定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建立、健全企业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等有关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覆盖本企业所有组织和岗位,其责任内容、范围、考核标准要简明扼要、清晰明确、便于操作、适时更新。企业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力求通俗易懂。

2.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企业要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长期公示。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所有层级、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标准等。

3.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指定专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企业要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通过自行组织或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等实施。要通过教育培训,提升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要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4.加强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管理。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要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奖励主动落实、全面落实责任,惩处不落实责任、部分落实责任,不断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二)加强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检查

1.明确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包括:是否建立了涵盖所有层级和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范围;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等。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情况。包括:是否在适当位置进行了公示;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

3)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情况。包括:是否制定了培训计划、方案;是否按照规定对所有岗位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进行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是否如实记录相关教育培训情况等。

4)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包括:是否建立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是否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考核贯彻落实到位等。

2.强化监督检查和依法处罚。各地区、各部门要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未对从业人员(含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等)进行相关教育培训或者未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区、各部门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健全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因拒不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纳入惩戒范围,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是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减少企业“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发生,有利于降低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对解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传导不力问题,维护广大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推进措施,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加强分类指导。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精神,指导督促相关行业领域的企业密切联系实际,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实现“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形成可操作、能落实的制度措施。

(三)注重典型引路。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及时研究、协调解决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通过实施全面发动、典型引领等方式,整体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区、各部门要以落实中央《意见》为契机,加大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宣传力度,发动全员共同参与。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参与监督,大力推动企业加快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合力,共同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浓厚氛围,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