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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水土保持局关于呈报2014年工作总结暨2015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05/2014-16496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水土保持局 发文日期:2014年12月15日
名  称: 鄂托克旗水土保持局关于呈报2014年工作总结暨2015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文  号: 鄂水保字[2014]44号 主 题 词:

 

 鄂水保字〔2014〕44号                  签发人徐旭

鄂托克旗水土保持局

关于呈报2014年工作总结

暨2015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旗人民政府:

现将《2014年水土保持工作总结暨2015年工作安排》呈上,请审阅。

 鄂托克旗水土保持局

二O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2014年水土保持工作总结

暨2015年工作安排

 

2014年,在旗委、政府强有力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市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全旗农牧业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水保理念,坚持探索和完善以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为依托,以牧户为单元,以节水饲草料基地建设为突破口,以禁休牧为手段,实行沙、田、水、灌、草、封相结合的牧区水保综合治理模式,努力推进我旗水土保持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2014年全旗完成水保治理总面积16.5万亩,其中:水保林12.5万亩、人工种草1万亩、生态修复3万亩;此外完成保护面积10万亩。

一、主要完成的业务工作

㈠项目实施工作顺利完成

1.实施2013年度米拉壕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区位于乌兰镇包乐浩晓嘎查。项目总投资为261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09万元、自治区配套26万元、市级配套26万元。建设规模:饲草料地面积10公顷;配套相应节水灌溉措施;新建水源井2眼;人工种植灌木水保林292公顷;人工种植乔木防护林1公顷;封育治理300公顷,其中局部补植灌草60公顷;布设围栏35公里。目前项目已经全部完工。

2.实施朱日和返还治理项目

项目区位于乌兰镇德日素嘎查。建设内容:人工种植灌木林75公顷;人工封育80公顷,局部补植灌草25公顷。工程总投资为49.68万元资金由市水保局征收的水保两费中拨付。目前项目已经全部完工。

3.实施沙棘原料林项目

今年继续在我旗推广沙棘原料林项目,在乌兰镇包乐浩晓嘎查种植300亩,并对去年种植的沙棘原料林中未成活的进行补植补种。

4.编制清洁型小流域实施方案,治理面积6.7平方公里,投资481万元。

5.编制2014京津风沙源项目实施方案,治理面积20平方公里,投资1100万元。

㈡监督执法工作有新突破

今年截至9月底,我旗共编报了4个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了4个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其中1个通过厅审、2个通过市审1个通过旗审5个开发建设项目通过了竣工验收,其中4个通过自治区水利厅验收,1个通过市水保局验收。我局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我局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开发建设单位主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根据水土保持方案认真进行实施,及时开展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理工作,达到水土保持方案验收标准。

二是加强学习宣传《水土保持法》。我局经常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宣传《水土保持法》;印发了《水土保持法》宣传资料发放至开发建设单位、农村牧区、学校、社区等,并在相关单位、学校等悬挂宣传标语;以“三下乡”、“世界水日”、“世界水周”等宣传活动为契机,通过街头咨询、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多形式、多层面、多角度宣传《水土保持法》,为《水土保持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是积极开展水保“两费”征收工作。今年按时完成水保两费征收任务100万元,但截至目前还未完成20万元的上解任务。

    二、机关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㈠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1.规定动作有序推进

根据旗委的安排部署,在第十二督导组的悉心指导下,局成立了工作机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于2月底正式启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按照旗委实践办和督导组要求的方法和步骤,有序推进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工作。

首先认真学习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内蒙古的讲话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出台的配套规定等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其次对征求到的领导班子存在的“四风”方面的16个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方面的4个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诚恳开展了谈心谈话,如实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最后结合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两方案一计划”,严格落实整改任务,并逐项检查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整改问题是否落实、整改效果群众是否满意;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2.“转作风、惠民生、促三赢”自选动作见实效

今年我局把改进作风、服务群众、实现群众的愿望、满足群众的需要、维护群众的利益,贯穿于水保工作的全过程。

春季我局实施了沙棘原料林项目;全体职工为农民王奋奎家义务种植沙棘100亩;在包扶村开办讲堂,将党的政策送到农村;为包扶村投资6万多元,解决4500米的节水管道问题;为包扶村提供2万元用于解决禁休牧期间饲草料短缺的问题。夏季实施了2013年度米拉壕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朱日和返还治理项目,逐步改变我旗生态环境,让群众从水保项目中感受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秋季开学前继续为包扶村的4个贫困大学生每人提供助学金2000元/年。

㈡继续狠抓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社会管理创新、信访、普法依法治理等各项工作,推动全局工作向前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

⒈我旗农牧民和部分开发建设单位业主的水保意识和生态意识还不是很高,有待进一步提高。

⒉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短缺,技术力量薄弱,不能很好地适应水保事业发展的需要。

3.项目区农牧民缺乏技能培训,影响了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

 

2015年鄂托克旗水土保持工作安排

 

2015年我局将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全委会议和“8337”发展思路及市委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旗委十四届五次全委会议精神,围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水保理念,积极开展水土流失预防与治理工作,实现生态文明,努力推进我旗水土保持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为全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进步做出应有贡献。

一、积极储备、认真实施水保项目

1.实施京津源风沙源二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

项目计划投资1100万元,建设水源工程32处、节水工程28处、小流域综合治理20平方公里。通过实施水源工程、种植各类水保林和经济林,改变我旗周边恶劣生态环境,同时为农牧民增收致富。

2.实施乌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工程

项目投资481万元,通过打造生态修复、生态治理和生态保护三道防线,治理6.7平方公里,为乌兰镇市民创建景观优美、休闲舒适的居住环境。

3.实施乌兰镇螺旋藻产业园区水土保持返还治理工程

项目计划投资80万元,在乌兰镇螺旋藻产业园区内进行高标准生态绿化治理0.8平方公里,美化园区环境,促进园区产业健康发展。

4.计划投资15万元,种植沙棘原料林500亩。

二、加大水保监督执法力度

⒈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依法保护水土资源,减少人为水土流失。

⒉巩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成果,加强项目区管护工作,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益。

⒊依法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理和竣工验收,使水土保持方案落到实处。

⒋依法征收水土流失防治费和水土流失补偿费。

三、推动机关工作向前发展

继续狠抓党务、精神文明、普法扶贫、信访、档案等各项工作,推动机关工作向前发展。

 

抄送:市水保局,旗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组织部,宣传部,

督查室,考核办,纪委办,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发改局,

文明办,综治办,信访局,扶贫办,档案局。

鄂托克旗水土保持局             2014年9月25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