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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的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2017年02月28日
名  称: 关于报送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的报告
文  号: 无 主 题 词:

鄂城行执字〔201714号               签发人:云水生

鄂托克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报送

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的报告

旗纪委

现将《鄂托克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随文呈报,请审阅。

附件:鄂托克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此页无正文)

                    鄂托克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鄂托克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228日印发

                          2017228

         

  

      

附件

鄂托克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积极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全局工作人员工作效能,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抓责任、健机制、重教育、强监督,扎实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制定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按照中央纪委、自治区、市、旗纪委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党内监督,聚力监督执纪问责,努力开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二、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领导班子在“一把手”负总责的基础上,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到每名班子成员和队室,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1、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惩党员干部公开发表或散布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决策精神相违背的言论,突出加强对保持党的纯洁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严肃处理。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议事决策规则,凡重大事项、干部任用、“三重一大”等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落实“五不直接分管”。

3.每半年认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4.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抓好各项考核要求的落实。

、强化思想作风基础,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

1、开展学习培训,提升廉洁自律意识和执法水平。第一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广大队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章党规以及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具体要求,认真进行贯彻落实。同时结合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第二,开展执法培训。重点针对执法言行不标准、执法文书不规范、执法程序不合理等现象,全面开展法律法规、文书制作等专题培训,全面统一执法动作、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2、开展作风建设系列活动,树立城管良好形象。第一,开展作风建设大讨论活动。以队室为单位就如何开展好本单位、本部门作风建设进行讨论,并结合本单位、本队室工作实际就如何提高工作水平、加强效能建设等方面提出一些具体建议。第二,召开主题民主生活会。精心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社会公示等,重点查找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纪律、廉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狠抓廉洁自律

建立单位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每个单位和个人岗位必须找出潜在风险点,采取相对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并作出廉政承诺,年底对照防范措施和承诺述职述廉,进行综合考评。

五、强化监督,进一步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确保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带头人。

2、坚持重大问题(事项)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坚持局务会议制度,不搞“一言堂”,充分发挥集体智慧,不断增强领导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民主管理的自觉性。

3、加强行风建设,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强化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等问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积极维护环境权益,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