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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辖区2017年第一季度质量

索 引 号: 000014349/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质监分局 发文日期:2017年04月06日
名  称: 关于辖区2017年第一季度质量
文  号: 鄂质鄂分局发〔2017〕30号 主 题 词:

鄂尔多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鄂托克经济开发区

分局关于辖区2017年第一季度质量

分析情况的报告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我局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以质量、安全为主线,特种设备监管为重点,全面提高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有效性,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产品整体质量水平做出积极的贡献,第一季度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质量安全状况总体保持稳定,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和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现将鄂托克经济开发区2017年第季度质量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质量安全基本情况

(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2017年第一季度,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对我局辖区7家企业生产的7种产品(共20个批次)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截至目前,现场抽样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产品检验。第一季度,我局辖区1家滴灌带生产企业生产1种规格型号为MGD 16×200-3.0-100-B 壁厚:0.20mm的滴灌带经监督抽查后处理复检仍不合格,经分析研判,该类产品属产品质量高风险产品。目前,我局已责令上述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规格型号滴灌带产品并进行立案查处。

(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涉证企业监管情况

截至一季度末,我局辖区实行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生产企业有32家,证书共计37张。其中,水泥企业10家、危化品企业20家、轨枕企业1家、钢筋企业1家。相关企业全部建立了质量档案,并认真开展了分类监管工作,分类情况为A类企业2家、B类企业30家。截至一季度末,我局辖区有1家水泥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已由内蒙古质监局受理,已通过现场核查,待发证中。下一步,我局继续加强无证生产查处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杜绝无证生产现象的发生。经排查,我局辖区2017年共有6家企业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将要到期换证,我局已将到期换证预警通知下发至各相关企业,要求换证企业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提出换证申请,届时我局将积极帮助换证企业开展生产许可证的换证工作。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截至一季度末,我局辖区共有143家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3892(台、件、套)特种设备,其中锅炉129台、压力容器2791台、起重机械552台、电梯271部、厂(场)内机动车144辆、压力管道180462.48米、大型游乐设施5套,各类气瓶2万余只第一季度,我局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0家,检查特种设备2260台(件、套),其中锅炉36台、压力容器1755台、起重机械261台、电梯110部、厂(场)内机动车78辆、压力管道347619.632米。共排查出一般隐患46项、严重隐患3项,已消除一般隐患11项,严重事故隐患2项。下一步,我局将加大特种设备检查力度,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加大特种设备风险管控能力,确保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分类表

隐患种类

企业

数量

隐患

数量

一般隐患

严重事故隐患

 

使用的特种设备经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

3

3

作业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无证上岗

 

9

10

使用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或监督检验

 

13

15

未对安全附件进行定期校检、检修

 

5

5

未对使用的压力容器进行年度自查

 

12

12

未经许可擅自充装液氯移动式压力容器和钢瓶

 

1

1

 

    二、质量基础工作情况

  (一)质量管理工作

截至一季度末我局辖区内共有获得主席质量奖企业2家、获得市长质量奖企业2家、6家企业的10种产品获得内蒙古名牌产品称号。在培育名牌产品工作中,一是抓动员,推进品牌创建氛围营造;二是抓调研,推进争创名牌积极性;三是抓帮扶,推进质量保障水平的提升;四是抓指导,推进品牌争创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极大的调动了辖区企业争创品牌的积极性。第一季度,我局10家企业的13种产品列入鄂尔多斯市2016-2017年内蒙古名牌产品培育目录,下一步将对企业进行名牌产品申报等工作进行指导,争取在我局的帮扶下,列入目录的产品成功获得内蒙古名牌产品称号。

    )标准化工作

1.开展鄂托克经济开发区标准化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为了进一步增强鄂托克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充实和完善标准化专家队伍,为开发区标准化工作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我局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开展了标准化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通过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组织推荐及个人自荐,经认真甄选后,确定首批鄂托克经济开发区标准化专家库入选专家,专家涉及多个领域,包括行政管理、安全管理、化工、冶金、电力、机械制造、矿产开发,共计37

2.开展鄂托克经济开发区重点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工作。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邀请东营市黄河三角洲标准技术服务中心相关专家深入企业帮助企业梳理标准化工作相关资料,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努力创建4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截至第一季度末,第一批共3家企业已完成专家现场指导工作。

    3.继续深入开展标准化培训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鄂托克经济开发区标准化整体水平,加快实现园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步伐,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2017年1月19日至1月20日鄂托克经济开发区邀请山东省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处长高学龙同志及山东省东营市人造板厂标准化工作专家张杰同志对园区23家企业的35名标准化工作负责人进行了为期2天的培训。

    4.筹备召开2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由我局推荐、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申报的“自治区循环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自治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获得了自治区质监局的同意组建批复,秘书处分别设在内蒙古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内蒙古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近期正在筹备2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相关事项,会议将于4月初召开。

 三、质量安全隐患和预警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府质量工作机制还未健全各经济主管、质量监督、市场监管等部门,虽然开展过联合执法、安全检查等协作,但在经济数据使用、产品信息公开、行政监督管理、工业发展规划等方面还没有真正做到资源共享、信息共用,沟通不及时,各自为阵较多,可能产生监管死角、监督不到位的风险。

2.部分企业质量意识还不够强我局辖区还有相当多的企业质量意识还比较陈旧,重视产品的数量不重视产品的品质,重视产品的外观不重视产品的性能,重视产品生产不重视质量管理,重视产品销路不重视生产可持续性,导致产品生产过程把关不严,产品质量安全得不到最大的保障。

3.品牌建设相对松散。我局辖区获得内蒙古名牌产品企业数量有所增加,但未形成“以点带面”的效果原因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相关企业对品牌重视不够,品牌宣传、品牌运用、品牌激励等机制不健全,执行力不够。

4.标准化建设刚起步。经过我局努力,标准化工作有了一定的改观,但企业标准化意识薄弱,形成标准化产业集群周期长、整体效果不明显,政府对标准化宣传、运用、奖励机制不健全。

5.“特种设备安全”问题较突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安装、使用随意性较大,缺乏相关的专业管理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未经定期检验、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后未注册登记等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二)措施和建议

  1.深入开展质量宣传培训。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发放宣传册手段积极宣传实施名牌战略,宣传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宣传质量安全知识,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广大群众开展质量普及教育,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推动企业走质量效益型道路。

  2.强化从政府层面推动品牌造势。从政府层面营造追求品牌、重视品牌、激励品牌的氛围,为辖区企业树立标杆,为企业品牌发展造势,促进企业从数量立企到质量兴企的转变,从生产产品到创建品牌的提升,为实现经济转型升级作出贡献。

3.发挥质监职能优势抓好服务。充分发挥质监部门在产品质量行政法律法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标准化工作人才等方面优势,广泛深入工业园区、深入重点企业,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标准体系建设、产品质量过程控制、新技术应用研究、新产品开发生产、工艺改进的技术改造等方面与企业对接,全方位、零距离为企业提供点对点服务,增强企业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辖区产品质量整体水平。

4.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质量信用档案,严格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公布质量守信、失信企业“红黑榜”,引导企业严格自律、诚信经营,承担质量安全责任。

    5.全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引入第三方标准化技术服务机构,对辖区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切实加强辖区企业标准化意识,加大政府宣传力度,全力推进辖区标准化建设工作。

6.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和重点监控设备专项安全监管,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企业在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