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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分局2017年工作要点

索 引 号: 000014349/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质监分局 发文日期:2017年04月07日
名  称: 鄂尔多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分局2017年工作要点
文  号: 鄂质鄂分局发〔2017〕39号 主 题 词:

鄂尔多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分局2017年工作要点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旗、管委会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的工作方针,扎实推进“法治质监、科技质监、和谐质监”建设,按照“突出质量主题、筑牢安全防线、转变工作方式、提升服务水平”的核心思路,大力实施质量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切实提升安全监管保障能力,努力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

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会议精神列入学习内容,列入年度检查考核内容,把学习“两条例一准则”作为重点,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

2.落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局党支部要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拧紧责任螺丝,防止责任虚化空转;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建和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建立健全督导问责机制,确保工作落实。

3.持续推进作风建设,驰而不息整治“四风”。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定期开展“回头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旗配套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切实加大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为质监事业发展奠定思想基础、提供组织保障。

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4.配合上级建立完善信用档案,推进信用等级评价,向条件成熟的企业推广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5.开展好“质量月”宣传工作,做到计划、有过程、有总结。

6.继续开展名牌产品申报工作。推荐辖区内5种以上产品申报内蒙古名牌产品,1到2家企业申报市长质量奖,争取推荐1家企业申报主席质量奖

7.及时向地方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局提供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为地方质量效益提升提供数据支撑。提高质量分析报告质量,要有预警、有措施

    三、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8.配合国家、自治区、市级进行监督抽查工作,确保辖区内产品质量合格率达100%。

9.做好机动车安检机构、生产加工企业特别是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无证查处及证后监管工作

10.做好辖区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分类监管工作,认真实地开展分类监管,获证企业每年实地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按时上报相关表格,完善分类监管系统相关数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11.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 。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

    12.加强日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全年按照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日常和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察工作并与企业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状;加大对辖区各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力度,全力做好党的十九大、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力保全年不发生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

13.摸清底数,消除隐患。继续开展特种设备普查登记工作,全面掌握辖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设备底数,统计隐患做到不重复、不遗漏,每季度末隐患整改率不得低于90%;开展注销“僵尸”设备工作,对于企业不存在或设备不存在且未主动前来注销的特种设备,与市局特设局做好对接,科学合理开展注销工作,清理“僵尸”设备。

标准化工作

14.全面完成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产业集群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各项工作,确保顺利通过自治区质监局的验收

15.筹备召开自治区循环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自治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力争于年内起草制定1至2项地方标准

16.继续开展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要求辖区企业执行的所有产品和服务标准在企业标准信息平台进行自我声明。

    17.推荐辖区内硅铁产品生产企业开展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

    18.切实推动我旗农牧业标准化和质量体系建设,增强农畜产品核心竞争力,提高产品质量经济效益扎实推进特色农畜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和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申报培育工作,打造农牧业地方特色品牌,以阿尔巴斯白绒山羊作为申报地理标志产品的对象进行重点突破。

    19.完成《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编写上报工作。

五、计量工作

    20.停征计量收费(即行政审批和强制检定收费。非强制检定收费不得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服务并收费

21.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计量诚信示范单位”推选活动。争取推荐辖区内1家单位成功申报“内蒙古自治区计量诚信示范单位”。

22.组织开展民生计量“一机二器三表”综合治理行动,加强环境保护类强检计量器具的摸底建档工作,摸清底数,切实保障加油机、衡器、出租车计价器、水表、燃气表、电能表计量准确。

六、认证认可工作

23.严格落实认证认可管理,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项检查和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检查

24.做好认证执法及认证监管工作,确保认证产品质量安全。

25.继续开展自愿性认证活动执法检查。

七、行政执法工作

26.深入开展“质监利剑行动”双打”等执法打假行动,对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全年查办行政处罚案件5起以上,并做好各项行政执法类报表的总结上报工作。

    27.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逐步实行行政执法全程记录,配备并使用执法记录仪,保障执法人员与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8.探索创新行政执法工作新形式、新机制,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优化服务改革,提高工作效率。

八、内部管理工作

29.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重点加强领导班子的政治理论和业务能力培训,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领导班子执行力和工作水平。

30.提高政务信息的质量和针对性、及时性结合质监工作特点,将宣传报道常态化,广泛深入宣传质监部门着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动态。

31.加强局机关两微一网等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公布质监动态,延伸普及范围,提升质监知晓度。妥善应对新闻突发事件,提高舆情分析研判和应对能力,引导舆论导向,占领舆论制高点。

32.以弘扬质监精神为核心,深化质监文化建设,积极参与各类文化体育活动,凝聚人心,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推进文明和谐机关建设。

33.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的公开和管理工作,严格单位报账程序,做好财务、政府采购、审计、国有资产等监督管理工作。

34.提升局机关内部管理水,健全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科学安排公务用车、考勤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保障机关各项工作有序运行。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及时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35.充分发挥工会、妇委会、青年工作委员会作用,安排好各 节日、节点纪念活动。关心离退休老干部和困难职工生活,组织开展帮扶、捐献、慰问等社会公益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树立质监核心价值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