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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巴斯苏木纪委关于印发《阿尔巴斯苏木纪委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 分  类: 其他 ; 政策法规
发布机构:中共阿尔巴斯苏木纪委 发文日期:2017年03月18日
名  称: 阿尔巴斯苏木纪委关于印发《阿尔巴斯苏木纪委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阿纪发〔2017〕15号 主 题 词:

 

 

 

 

 

 

纪发〔201715

 

阿尔巴斯苏木纪委关于印发《阿尔巴斯苏木纪委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

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嘎查、苏木各办、中心站所:

《阿尔巴斯苏木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方案》经苏木纪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阿尔巴斯苏木纪委

                           2017年3月18日

 

 

 

阿尔巴斯苏木集中整治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和旗纪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和全旗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根据《鄂托克旗纪委关于印发<鄂托克旗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旗纪发〔2017〕7号),苏木纪委决定在全苏木范围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结合实际,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和市、旗纪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以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为突破口,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涉纪上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基层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重点整治各嘎查、苏木各办、中心站所,以及执法领域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组织和个人。

(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补偿以及涉农涉牧、民生、发展等领域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

2.扶贫开发领域弄虚作假、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

3.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处置群众款物,克扣、拖欠群众财务等问题;

4.在各类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指挥机构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津贴补贴等问题;

5.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不负责任、拖拉推诿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7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3月底前)

1.成立机构。集中整治工作由苏木纪委组织开展,建立集中整治协调工作会议制度,苏木纪委成立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办公室主任由苏木纪委书记巴格那担任,副主任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布仁吉雅同志担任,成员由苏木纪委委员及纪委工作人员组成。

2.制定方案。苏木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研究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及相关工作细则。各嘎查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和工作机构成立情况报苏木集中整治办公室备案。

3.宣传启动。苏木纪委召开会议部署启动集中整治工作。苏木集中整治办公室、苏木各办、中心站所,各嘎查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开展廉政教育培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苏木集中整治办公室要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苏木集中整治办公室举报电话为0477-2282021。

(二)清理核查(4月-8月)

按照“纪委协调、部门负责、分级清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苏木、嘎查两级开展各类项目资金大清理、农村牧区集体“三资”和嘎查村级财务大清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同时采取主动出击,组织暗访、跟踪群众办事等方式发现问题,形成压力。

1.全面自查。原则上以2013年1月为时间起点,按照集中整治部署要求,全苏木各嘎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苏木各办、中心站所按照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开展本部门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清理排查。

2.问题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各嘎查和苏木各办、中心站所分别组织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分时间界限,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3.汇总分析。各嘎查和苏木各办、中心站所按要求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上报。苏木集中整治办公室要对全苏木数据进行汇总、上报。

(三)督查问责(9月-10月)

1.重点督办。苏木集中整治办公室确定几个重点嘎查,分期分批查办一批问题线索。

2.实地抽查。苏木集中整治办公室、各嘎查按照一定的比例,分别组织对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和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3.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嘎查党支部、监督委员会及苏木各办、中心站所进行严肃问责,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四)总结规范(11月-12月)

1.整章建制。针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各嘎查、苏木各办、中心站所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2.全面总结。各嘎查及苏木各办、中心站所认真总结、评估集中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报告上报。苏木集中整治办公室对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向旗纪委、苏木党委、政府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嘎查、苏木各办、中心站所要高度重视集中整治工作,各办、中心站所负责人和嘎查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整治工作坚持“线面结合”,苏木纪委主要负责全苏木集中整治工作的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监督查处和整治方案的制定、整治工作的开展、长效机制的建立等工作。各嘎查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集中整治工作责任。苏木将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指标考核内容。苏木各办、中心站所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本部门的集中整治工作。

(二)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并落实苏木纪委统筹负总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党委的关键作用和纪委的监督执纪作用。苏木纪委要建立健全有关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等部门协作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照本级受理、同级移送、上级交办等类别进行逐件登记,实行动态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到件件有回音。建立集中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加大对重点问题突出、工作被动等地区和单位现场调度和督促指导力度。要定期对查处的典型案例通过各种形式进行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三)实行快查快结。要创新履职方式,整合嘎查监督委员会力量,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提高办案效率与质量,要严格遵守纪律审查时限规定及相关要求,探索快查快结的纪律审查方式和简易审理程序,简易案件的调查处理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对涉及非党员、非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违法犯罪问题,及时移送、及时查办。

(四)注重整治实效。各嘎查、苏木各办、中心站所要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要认真核实,发现问题要及时查处,通过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集中整治预期目标。坚持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以及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严肃追究党支部的主体责任、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对辖区内“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突出、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上级纪委将追究苏木党委的主体责任和苏木纪委的监督责任。

 

附件:阿尔巴斯苏木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相                                    

      关单位工作职责和组成人员

 

 

 

 

 

 

附件

阿尔巴斯苏木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组成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苏木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建立集中整治协调工作会议制度,苏木纪委成立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苏木各办、中心站所各确定一名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协调联络。现将相关部门及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有关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苏木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相关各办、中心站所工作职责

(一)党政办:负责处理有关集中整治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完成旗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负责农牧区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苏木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城镇管理办:负责城镇建设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按照有关规定移送有关问题线索;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检查整治工作;完成苏木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农牧林水服务中心: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集中整治工作;负责涉农惠农政策落实、森林资源开发管理等林业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开展农业、农机、畜牧等惠农惠牧补贴发放的监督检查,移送有关问题线索;负责组织对重点嘎查村的涉农涉牧工作的业务督导、政策解释、数据统计;负责农牧业执法检查整治工作;完成苏木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文化广播服务中心:负责做好集中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完成旗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计生防保服务中心:负责医疗计生服务收费等卫生计生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苏木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政所: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全苏木集中整治工作;负责涉及嘎查村(社区)的财政资金、项目等数据提供和核对,以及有关政策界定、把关等工作;负责协调查处有关财政违法行为,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负责牵头整合、规范涉农涉牧、民生专项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的相关制度;负责严明基层财经纪律;完成苏木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司法所:负责法律服务收费等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移送有关问题线索,负责法律服务过程中违规收取服务费等集中整治工作,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苏木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动检站:负责动物检疫收费等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移送有关问题线索,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苏木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苏木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办公室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综合、调研指导等日常工作。包括:有关会议准备、文件起草、宣传报道;有关材料审核、情况通报、综合报告;有关工作事项调度安排、调研督查;有关问题线索交办督办等。

    三、苏木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巴格那         苏木纪委委员、纪检书记

副主任:布仁吉雅       苏木纪委委员、党政办公室主任

成  员:乌力吉布仁     苏木纪委委员、工会副主席

        山丹娜         苏木纪委委员、纪委工作人员

        苏世斌         苏木纪委工作人员

            稍龙嘎         苏木纪委工作人员

    四、苏木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相关单位负责人

负责人:

    哈斯巴格那     苏木农林牧水服务中心主任

    萨仁高娃       经济发展办主任

    布仁吉雅       苏木党政办主任

    包乐德         城镇管理办主任

    图雅           苏木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主任

    布和           苏木计生防保服务中心主任

    图孟           苏木财政所所长

    阿拉腾布拉格   苏木司法所所长

    哈斯巴雅尔     苏木动检站站长

    朝乐蒙其其格   敖伦其日嘎嘎查党支部书记

    乌力吉道格特呼 巴音陶勒盖嘎查党支部书记

    敖特根格西格   哈图嘎查党支部书记

    布音乌力吉     希尼其日嘎嘎查党支部书记

    阿古拉         陶利嘎查党支部书记

    阿腾达来       布隆嘎查党支部书记

    布仁其劳       阿如布拉格嘎查党支部书记

    赵永清         马新布拉格嘎查党支部书记

    乌力吉巴特尔   赛乌素嘎查党支部书记

    斯庆巴雅尔     脑高岱嘎查党支部书记

    刘革命         乌兰乌素嘎查党支部书记

    敖日格乐       呼和陶勒盖嘎查党支部书记

    赛西亚拉       巴音乌素嘎查党支部书记

朝格巴图       乌兰其日嘎嘎查党支部书记 

联络员:  

    巴图吉日嘎拉   敖伦其日嘎嘎查监督委员会主任

    哈斯巴雅尔     巴音陶勒盖嘎查监督委员会主任

    都仁巴雅尔     哈图嘎查监督委员会主任

    巴德玛稍       希尼其日嘎嘎查监督委员会主任

    陶格图呼       陶利嘎查监督委员会主任

    赛音巴雅尔     布隆嘎查监督委员会主任

    苏雅拉玛       阿如布拉格嘎查监督委员会主任

    张飞雄         马新布拉格嘎查监督委员会主任

    乌日娜         赛乌素嘎查监督委员会主任

    苏雅拉达来     脑高岱嘎查监督委员会主任

    郝鹏远         乌兰乌素嘎查监督委员会主任

    达楞巴雅尔     呼和陶勒盖嘎查监督委员会主任

    达楞太         巴音乌素嘎查监督委员会主任

    乌兰其其格     乌兰其日嘎嘎查监督委员会主任

 

 

 

 

 

 

 

 

 

中共阿尔巴斯苏木纪检委员会           20173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