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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阿尔巴斯苏木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 分  类: 综合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中共阿尔巴斯苏木委员会 发文日期:2017年05月08日
名  称: 关于印发《阿尔巴斯苏木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文  号: 阿党发〔2017〕59号 主 题 词:

 

各嘎查党支部、二级单位:

    经苏木党委同意,现将阿尔巴斯苏木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阿尔巴斯苏木委员会

                   2017年5月8

 

 

 

阿尔巴斯苏木党委落实党风廉政

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党委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即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党委要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必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一、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主要包括: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市委、旗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举措。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搞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来。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选好用好干部。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坚决纠正“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旗各级配套规章制度,扎实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采取专项治理、集中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大作风问题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予以曝光。

    (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认真落实“三严三实”有关内容,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和执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探索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不断完善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加强个嘎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廉洁教育、村务公开(监督)、“三资”监管、便民服务、监督查处、量化考核为重点,全面提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水平。

    (五)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办案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高度重视上级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整改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主要包括:

    (一)加强研究部署。根据各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及时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以及成员的廉洁从政状况。

    (二)大力支持纪委工作。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敢于担当、敢抓敢管,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采取积极有力措施,支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三)高度重视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法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定期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中心组每年要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每年亲自讲廉政党课1-2次,定期开展廉政约谈、提醒谈话。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四)带头开展检查考核。要强化监督检查,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克服好人主义,督促领

导班子成员以及下级领导班子抓好廉洁从政。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主动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

    (五)做廉洁从政表率。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市、旗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三、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主要包括:

    (一)主动研究部署。协助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并有针对性地指导制定与分管部门(单位)业务特点相符合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二)支持查办案件。对发生在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案件,及时揭露,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及时查处。

    (三)加强督促指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四)参加检查考核。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认真参与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五)严格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市、旗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中共阿尔巴斯苏木委员会

2017年5月8

 

 

 

 

中共阿尔巴斯苏木委员会          2017年5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