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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 | 分 类: 综合 ; 其它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17年10月10日 |
名 称: 中共木凯淖尔镇委员会关于印发《木凯淖尔镇人大政府换届选举工作风险防控预案》的通知 | |
文 号: 木党发〔2017〕37号 | 主 题 词: |
木党发〔2017〕37号
中共木凯淖尔镇委员会关于印发《木凯淖尔镇人大政府换届选举工作风险
防控预案》的通知
各嘎查村党社区支部,机关党支部:
现将《木凯淖尔镇人大政府换届选举工作风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木凯淖尔镇委员会
2017年10月10日
木凯淖尔镇人大政府换届选举工作
风险防控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置人大政府换届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机构
镇人大换届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各类选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丽梅 党委书记
副组长:郭朝晖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陈 宝 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
沙日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有存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王 禄 党委委员、人大专职副主席
赵光明 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杨 勇 党委委员
张梓岗 派出所所长
王玺才 司法所所长
王 军 党政综合办主任、综治中心主任
王明亮 民政办主任
李鹏彪 计生办主任
工作职责如下:
研究确定我镇换届工作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的各项重大决策;决定启动本预案,协调全镇范围内相关力量和资源,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及突发事件、重大个案的协调处理。
根据镇换届选举工作的需要,领导小组分设以下三个处置组,具体负责对换届选举期间出现的治安、信访、社会舆情、选举问题等突发性、群体性重大事件的处置。
1.治安信访问题处置组
组 长:陈宝
责 任 人:张梓岗、王玺才、王军
负责排查当前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引发社会治安隐患并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工作。密切关注各种不良动态,及时将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宗族、黑恶势力和各种非组织活动干扰,妨碍换届选举工作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对黑恶势力操纵选举和组织冲击选举会场等治安问题,坚决依法打击。研判和处置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社会矛盾和群众信访问题,建立健全换届选举信访登记和回复制度,坚持就地解决问题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2.社会舆情处置组
组 长:王禄
责 任 人:刘龙、方雄
负责应对各级、各类媒体的来信来访,并协调各新闻媒体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正面宣传,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好的氛围。加强对网站、手机信息等传媒工具的监控,防止别有用心的人炒作换届选举负面新闻、不实信息和突发事件。出现炒作换届选举负面新闻、不实信息和突发事件时,及时通过各类媒体向公众公布事实真相,予以澄清,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选举工作指导小组
组 长:陈宝
责 任 人:王军、郭宇、刘磊、曹晶
负责对换届选举工作的过程严格把关,指导各选区严格执行程序,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对全过程的流程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布置各阶段工作任务,研究提出工作计划。
4、换届纪律处置组
组长:王有存
成员:宝乐尔、段丽华
及时发现和制止换届选举中出现的各种违规问题,对换届选举中出现的违规操作、贿选等违规行为进行鉴别确定并采取措施。建立应急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拉票贿选的防范和打击。
二、主要风险点排查防控
风险点防控工作贯穿于换届选举全过程,重点以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代表选举、新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等重要节点的风险防控为主。主要风险点排查防控如下:
1、选民登记漏登、错登、重登
防控措施:对各选区选举工作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根据户籍底册,严格按照镇选举委员会研究制定的《选民登记注意事项》逐人核准选民资格,保障选民的政治权利。
责任人:各指导组组长、各嘎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各选举工作小组组长。
2、选民知晓率不高
防控措施:各选举工作小组要通过电话、微信、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对每一个符合选民资格的选民全部通知到位,告知其选举时间、地点、委托事项。建立分片告知签字制度,谁告知谁在选民登记册上签字。
责任人:各指导组组长、各嘎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各选举工作小组组长。
3、选民名单核准后按时不公布
防控措施:镇党委建立各选区联络员制度,对选民名单核准的选区,根据选区提供名单,镇选举委员及时打印选民登记公告,交由联络员张贴,并回传张贴照片。
责任人:各选区联络员
4、选民对选民名单不同意
防控措施: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对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申诉人。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责任人:选举委员会、选举工作小组
5、选民对人大代表选举不积极、10人以上不联名推荐
防控措施:加大宣传动员工作,教育引导选民选举工作是政治生活中的大事,特别要加强对党员和村民代表、小组长的教育,积极组织10人以上进行联名推荐。
责任人:各指导组组长、各嘎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各选举工作小组组长。
6、选民对分配给本选区的代表名额、结构比例要求不同意
防控措施:(1)加大宣传宣讲工作,向选民讲清楚人大代表名额、结构比例要求是法律规定,自上而下要求非常严格,镇选举委员会分配给各选区的名额及结构比例要求,是在统筹考虑各选区选民数量、连任要求的基础上提出,又经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确定下来的,教育引导选民要从大局出发,理解党委的安排。(2)如选区普遍不同意,重新研究分配方案。
责任人:各指导组组长、各嘎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各选举工作小组组长。
7、10人以上选民联名提名的代表候选人不愿意接受提名
防控措施:应当尊重本人意愿,并向联名选民做好解释工作,可不列为候选人,引导选民另行提名。
责任人:各指导组组长、各嘎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各选举工作小组组长。
8、代表候选人公示时间不够,信访举报渠道不畅
防控措施:严格选举法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方式、内容、时间进行公示。公布信访举报电话、悬挂举报箱,畅通举报受理渠道。
责任人:换届纪律处置组
9、散布换届网络谣言和发布换届不实舆情
防控措施:(1)依托网宣骨干组建换届舆情监测专门队伍,制定全镇换届风气舆情监控方案和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建立舆情突发事件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置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专人监控重点网络和论坛栏目,实行日会商、周报告。(2)对容易形成焦点热点和舆情爆发点的,严密监控、适时研判、积极应对,在网上及时跟帖、发帖,运用网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和语言引导网上热点,努力掌握网上舆论的话语权。
10、10人以上联名提名的代表初步候选人不符合标准要求
防控措施:(1)研究出台《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标准要求》,加强对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执行标准要求。(2)向选民做好解释工作,旗、镇人大代表的选举,是非常严肃的事情,应得到群众广泛认同,对政治上或廉洁上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实行“一票否决”。(3)在充分尊重选民的意愿的基础上,组织引导选民再次提名。
11、选民参选不积极,出现集体罢选倾向
防控措施:(1)选区工作指导组、嘎查村社区干部及早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研判有关矛盾纠纷是否能影响选举,如有可能影响选举,要举全力予以化解。(2)在选举前,走村串户动员选民参加投票,增强选民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选举期间外出,要做好委托。(3)加强对候选人的宣传介绍,增进选民对候选人的了解,不但让选民知名知姓,还要直面知情。(4)有意识在选举日安排各类为民、便民服务活动,吸引选民前来投票。
责任人:各指导组组长、各嘎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各选举工作小组成员。
12、对造谣、诬告他人的行为
防控措施:敢于为好干部撑腰壮胆,对造谣、诬告、妨害他人行使权利行为,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违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人:换届纪律处置组
13、选票和票箱准备等前期准备不够充分,现场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造成选举难开展
14、防控措施:(1)选举前,各选区结合实际,制定选举办法,对选举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2)抽调懂选举业务、善沟通协调的人员组成应急工作小组,妥善处理好选举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3)合理设置投票方式、地点,精心制作牢固票箱,设计选票并加盖选举委员会公章(4)投票时认真核对每位到会选民身份和选民证,合理引导与选举工作无关人员离开选举现场,杜绝出现非选民参加党员大会选举。
责任人:镇选举委员会,各指导组组长、各嘎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各选举工作小组组长。
14、发生抢砸票箱等破坏选举行为
防控措施:(1)选举委员会和选区选举工作小组提前研判,发现有破坏选举的行为或者收到对破坏选举行为的举报,应当向及时向治安信访问题处置组报告,依法调查处理;(2)在选举当日,在风险较大的选区安排足够警力,在选举现场巡逻,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人:镇选举委员会,治安信访问题处置组、各指导组组长、各嘎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各选举工作小组成员。
15、选举时,对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有疑议问题
防控措施:(1)对选民10人以上联名提名、镇党委提名的初步候选人汇总后,提交选区村民小组充分酝酿讨论,确定正式候选人。(2)严格按选举法规定的时间要求,以公告形式对初步候选人、正式候选人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减少疑议(3)向选民做好解释说明,减少矛盾问题的产生。
责任人:镇选举委员会,各指导组组长、各嘎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各选举工作小组成员。
16、关于选民到会人数不够问题
防控措施:(1)召开选举会议前,要采取电话、微信、上门通知等有效方式,保证将选举的时间、地点提前逐一通知到每一位选民。(2)与各选区选民深入开展谈心交心,及早准确掌握到会选民情况(3)积极动员在家选民主动到投票站票箱或流动票箱投票,保证参选率。(4)对个别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换届选举或到会后中途无故离场的选民党员,要分析原因,加强教育引导。(5)对以威迫、恐吓或请吃等方式阻止选民参加选举的,纪检、公安等部门要及时介入调查,坚决依法查处。
责任人:镇选举委员会,各指导组组长、公安、纪检、各嘎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各选举工作小组成员。
17、关于选举中争议选票是否有效、投票符号认定有争议
防控措施:(1)提前组织选举工作有关人员学习选举办法,吃通吃透选举办法。(2)召开选举工作小组会议,对争议内容研究讨论解决。(3)对争议无法解决的提请旗、镇选举委员解决。
责任人:镇选举委员会,各指导组组长、选举工作小组成员。
18、关于选举时不能选足名额问题。参选人数过多,分散选票;竞争激烈,候选人势力相当;候选人得不到党员和村民认可,号召力不强等。
防控措施:(1)开始选举前要进一步做好换届选举文件精神的宣传,合理引导党员和村民正确行使好民主权利,履行好应尽义务;(2)在选举过程中,当选举出现候选人当选名额不足时,应及时召集选举委员会,对是否当选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明确当选人数,并对不足名额情况向选举委员会报告,提出另行选举的时间。
责任人:镇选举委员会,各指导组组长、各嘎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选举工作小组组长。
19、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干涉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问题。
防控措施:(1)对一些有苗头性问题的,要事先了解是否存在这种现象;(2)换届选举前要大力加强严肃换届纪律的宣传,严明换届纪律的规定;(3)换届过程中确属这种现象,及时向镇党委报告,并主动请镇主要领导或包片联系的旗委常委找其谈话,晓之以理,动之以情;(4)对个别人员确属劝说不听的,并造成较恶劣影响的,严格按照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依法依规予以追究相应责任。
责任人:镇党委书记,纪检书记,各指导组组长、各嘎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20、选民把旗、镇人大代表选票投错票箱
防控措施:(1)选派工作认真负责人员到选举现场,提醒选民旗、镇人大代表选票要投到制定票箱。(2)如有投错,旗、镇人大代表票箱同时开箱清点选票,对旗、镇人大代表选票进行分拣清点。
责任人:各指导组组长、选举工作小组组长。
21、选民到投票站领取选票后不投票
防控措施:教育说服选民投票选举是选民的一项重要权利,要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对候选人不满意,可以投弃权票,但要把选票投入票箱。
责任人:各指导组组长、选举工作小组组长。
22、下落不明人员突然回来要求投票
防控措施:选举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以上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都有选举权。下落不明人员虽经选举委员会批复列入不参加选举人员名单,并不意味着没有选举权,所以经选区工作小组确认资格后可以参加投票。
责任人:各指导组组长、选举工作小组组长。
23、拉票贿选
防控措施:(1)成立大会临时党组织,发挥大会选举主导作用,教育引导候选人和会议代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2)组织学习教育,运用正反两方面素材开展学习教育,提醒选民、代表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责任人:镇党委书记,纪检书记,各指导组组长、各嘎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24、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
防控措施:(1)精心组织大会,严格会议程序,规范候选人介绍方式和内容,增进选举人与被选举人了解。(2)密切关注异常情况,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打击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的行为,快速及时查处到位。(3)派驻现场督导组,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发现并受理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及时处置会议期间非组织行为。
责任人:镇党委书记,纪检书记,各指导组组长、各嘎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25、各选区张贴的公示纸张、宣传标语条幅因天气、人为因素脱落、损毁,影响选举
防控措施:(1)需要各选区统一张贴的公示纸张、宣传标语条幅,派专人统一办理,力求做到醒目牢靠。(2)需随时张贴的,交由各选区联络人办理,并明确办理要求。(3)对于需要张贴公示时间较长的,由广告公司统一喷绘张贴,防止风毁、雨毁。(4)各选区确定专人及时检查张贴内容,如有损坏情况,及时报告。
责任人:选举委员会主任,各指导组组长、选举工作小组长。
三、处置程序
在换届选举期间,各处置组要组织人员对各选区进行深入调查摸底,掌握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及时介入处置,减少各类应急情况的发生。发生各类突发事件时,镇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并及时向旗督导组汇报情况。各应急处置组接报后应快速反应,迅速到达事发现场,采取积极措施,对事件进行处置。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明确分工,互相协调,通力配合,妥善处理,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镇党委书记、嘎查村党支部书记是本次换届选举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镇、嘎查村指定一名专职信息员,负责收集各类换届选举的相关信息,并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向镇党委汇报。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与镇党委对应急处置工作的沟通协调,确保事件顺利处理。
(二)采取措施,及时处置。认真开展换届选举问题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掌握本选区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不安定因素,及时发现和掌握倾向性问题,并有针对性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把工作做在前面,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三)讲究方法,营造氛围。在处理处置换届选举出现的各种问题时,要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对选民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坚持问题出在哪里,就在哪里解决,耐心细致地做好疏导和解释工作,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责任追究
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因事件处理不当导致换届工作无法顺利进行,到旗、市、自治区或进京非正常上访、出现群体性事件的;对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引发重大群众性事件或造成严重事故的;对不及时报送重大信息致使工作被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不履行本《预案》应尽职责或推诿扯皮、敷衍了事以及出事后隐瞒不报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中共木凯淖尔镇委员会 2017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