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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棋盘井镇委员会 棋盘井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棋盘井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 分  类: 科技、教育 ;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中共棋盘井镇委员会、棋盘井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17年04月21日
名  称: 中共棋盘井镇委员会 棋盘井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棋盘井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文  号: 棋党发〔2017〕25号 主 题 词:

各企事业单位、嘎查村、社区:

现将《棋盘井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棋盘井镇委员会

                                                                     棋盘井镇人民政府

                                                                 2017419

 

 

棋盘井镇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

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六五”普法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和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圆满完成了法治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依法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开创了科学发展、富民强旗、依法治镇的新局面。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确保实现“十三五”时期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我镇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自治区、市和旗“七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并举,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镇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全面建成较高质量小康社会、推动全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原则。做好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服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法治棋盘井、平安棋盘井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法律六进”为载体,运用群众喜闻乐见、乐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使法律为群众所掌握、所运用、所遵守。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区域、部门、行业及不同对象实际和特点,分类精准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带动和促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坚持继承创新,注重实效。把握法治宣传教育规律,总结经验,继承与创新并重,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供给侧改革,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内容、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着力解决制约法治棋盘井建设的问题,最大限度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有效性。

——坚持普治结合,法德并重。坚持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活动中,融入日常工作、生活中。坚持法治、德治和自治相结合,引导群众在法治实践中学习法律、运用法律,提升法治素养。持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提高全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主要目标。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制度得到深入宣传;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融合推进,法治文化繁荣发展;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促进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全方位覆盖;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明显提高,推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青少年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全民的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同志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措施,增强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参与全面深化法治棋盘井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突出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月集中宣传活动,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3.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准确深入地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法规,提高公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和水平。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意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健康运行。大力宣传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承包关系,促进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农牧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大力宣传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预防能力。大力宣传国防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国防观念,促进国防建设。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营造全民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自觉规范网上行为,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提升全体公民文明素质,推动城市治理水平提高。大力宣传保障家庭成员合法权益、反家庭暴力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大力宣传档案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护和利用好传承人类文明的档案资源。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4.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切实加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宣传《关于实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考责问责的暂行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领导干部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等自治区党委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积极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载体,充分发挥各类廉政、法纪、革命传统等教育基地的作用,将党内法规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作风教育相结合,提高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实效。

    (二)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坚持文化引领、法治融入,培育法治理念,倡导法治生活,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具有鄂托克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的繁荣发展。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不断增加基层公共设施的法治文化特色,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长廊等阵地。五年内,建立法治文化广场1处,建立普法学法大讲堂2处、法治图书阅览站2处,普法宣传栏在嘎查村(社区)全覆盖。大力发展法治文化创意产业,组织开展法治书画、摄影、动漫、微电影等各类法治文化创作活动,鼓励各类企业、文化团体积极参与法治文化建设。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治大讲堂、法治公益广告展播、法治电影播放等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

    (三)深化法治创建活动

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以加快法治棋盘井建设步伐为目标,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创建活动。五年内,全镇50%的嘎查村(社区)要达到市级创建标准。同时,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理示范学校”等创建活动,推进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经营。不断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形成动态创建机制,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重在过程、重在提升,强化法治创建实效。发挥社区公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等作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四)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把法治观念纳入衡量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体公民思想道德水平,为全面依法治旗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强化社会公众的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三、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青少年和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

(一)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纳入各嘎查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年度实绩考核中,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健全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制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能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进行述法,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律考试,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法律考试制度,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自觉远离违纪红线。

(二)坚持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青少年树立法治理念的基础。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依据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设立专门的法治教育课程,课程内容执行新修订的中小学德育课程标准,课时严格执行自治区中小学课程教学计划,鼓励具备有条件的地方、学校编写并使用法治教育的校本教材,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扎实开展青少年社会法治实践活动,在开学第一课或最后一课、毕业仪式、班会、队会、团会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为青少年提供直观生动的法治体验,提升青少年的法律素养,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坚持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加强法治课教师、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到2020年,建立1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大力推中、小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形成棋盘井特色的校园法治文化品牌。

(三)坚持把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学法用法作为基层法治建设的抓手。立足于促进农牧业现代化发展和农牧民增收,维护农村、牧区和谐稳定的工作大局,切实加强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法律知识培训,围绕农村牧区多发性的土地征用、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民间借贷、农民工维权等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培训《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土地承包法》《人民调解法》等常用法律法规,让他们成为学法用法带头人。注重提高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依法化解矛盾的能力,强化法治意识,依法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两委”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认真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接受村民监督。

四、工作措施

    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至2020年结束。各企事业单位、嘎查村、社区要根据本规划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各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健全完善普法协调协作机制,根据各自特点和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成立各级普法讲师团,选聘优秀法律和党内法规人才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注重选聘蒙汉双语普法人才,用双语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鼓励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培育、打造一批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和法宣品牌,提高志愿者普法宣传的能力和水平。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实效,每年7月、12月分别开展“法治宣传月”和“宪法宣传月”活动。

(二)健全普法责任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好部门、行业和单位的普法责任。镇政府负责定期检查各企事业单位、各嘎查村、社区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情况。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要自觉履行普法责任,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创新工作理念。坚持服务全镇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努力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创新方式方法,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传统媒体宣传与新兴媒体宣传相结合,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时效性和针对性。针对不同对象,分类施教,跳出灌输式、说教式、条文式的普法模式,加强普法的针对性。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建立普法宣传目标管理机制、社会联动机制、分析研判机制、考核评估机制和媒体公益普法宣传机制,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创新普法载体。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广泛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实现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开放和共享。

    (四)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的养成和法治方式的运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深化“法律进嘎查村”活动,促进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社区强化自治和服务功能,推进社区依法管理;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培养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切实提升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促进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组织的法治化管理,使依法办事成为常态。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完善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

    (二)加大宣传考评。在全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指导思想、主要内容、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内容,为“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开局营造浓厚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评估机制,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

(三)加强经费保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加强对经费的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价,做到专款专用,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切实予以保障。要根据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常住人口年度人均法治宣传教育经费要高于“六五”期间的经费投入,并根据经济发展实际,逐年增加。根据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任务,安排专项经费,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法治宣传教育事业的公益性投入,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